“保丢不保损”条款无效 快件损失应按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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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奶粉罐内洒出的奶粉布满包装气垫。受访者供图





律师说法: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范云云认为,所谓的行业规则不符合《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国家标准规定发生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时,快递服务组织应予以赔偿快件损毁,完全损毁,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部分损毁,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如果快递公司提供的合同中约定“保丢不保损”,可以以快递公司为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未根据公平原则采取合理方式向消费者提请注意免除快递公司责任的条款为由,主张“保丢不保损”的条款无效。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杨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