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我省新一轮“尾号限行”已开启,出行注意!

紧急通知:我省新一轮“尾号限行”已开启,出行注意!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

10市在2月25日0时至27日24时期间采取不低于橙色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

,并随时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提高预警级别,加严应急减排措施。2月27日后,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决定预警持续或解除。



忻州发布“尾号限行”措施

忻州城区内非营运载客汽车(不含纯电动汽车)限行。

一、限行时间:

2018年2月25日0时至2018年2月27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东起北同蒲铁路线,西至牧马路,南起南环街,北至旭来街。

三、尾号限行措施:

2月25日限行尾号为5的机动车辆;

2月26日限行尾号为6的机动车辆;

2月27日限行尾号为7的机动车辆;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四、处罚措施:

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城区外围(胜利街—云中南路十字路口;东外环—和平街口;光明西街—西外环十字路口; 和平西街—西外环十字路口;九源街—西外环十字路口;东、西外环—七一路泡池村;东外环台忻线—九源街口)的管控力度,严禁运输煤焦车辆、大型货运车辆、农用车、拖拉机、无牌无证车、摩托车和有通行证的渣土车进入市区,同时对因未接到通告或不怕处罚闯禁行的车辆进行拦截,告知驾驶人员限行规定和公安交警部门正在抓拍处罚,劝其驶离禁行区域,

对不听劝阻的采取现场处罚的方式:罚款200元,记3分进行处罚,处罚代码1344。

忻州公安机关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路面巡逻检查频次,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各种车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建议,

本次限行,在2月25日0时至2月25日8时缓冲阶段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予以警告、教育、劝返;

2月25日8时后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电子监控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系统平台处罚。



山西晋中太谷尾号限行

一:临时交通管制时间:

2018年2月24日24:00时起至2月27日24:00时止



二、管制范围及路段:

北至108国道(不包括国道)、南至康宁街(包括康宁街)、东至铭贤南路(包括铭贤南路)、西至108国道(不包括国道)范围内的所有城区道路。



三、管制措施

1、“冒黑烟”车辆一律禁行。

2、国三以下(含)重型、中型柴油货运车辆全天禁行。

3、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全天禁行(含已办《通行证》车辆)。

4、

2月25日,车牌号尾数为1、9的车辆禁止通行;

2月26日,车牌号尾数为2、8的车辆禁止通行;

2月27日,车牌号尾数为3、7的车辆禁止通行

(车牌号尾数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号阿拉伯数字最后一位数为准)。

来源:山西便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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