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对象见家长“指南”丨心理杂货铺

编者按: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PsyCh Journal 编辑王日出在中科院之声开了一个杂货铺,铺子里有各种有趣的心理学百货。欢迎大家没事过来逛逛。



马上就要过年了,跟着另一半去见家长的恐怕不是少数。其实,不光是做小辈的担心,做长辈的一样希望能和(准)媳妇、女婿和睦相处。如何跟“in-laws”(姻亲)相处,实在是门学问。



带对象见家长“指南”丨心理杂货铺



跟配偶或者男女朋友父母相处,并不单单是中国人的问题,外国人也一样会面对。从文献梳理上,大多数研究 in-law 关系、尤其是婆媳关系的论文来自亚洲国家,尤以韩国、印度为多,这也和这些国家的习俗传统以及重视大家族的文化有关系,不过即使在崇尚个人主义、以原生家庭为社会基础的西方国家, in-law 关系也很重要。跟 in-law 的关系会影响到两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小夫妻的感情、祖孙之间的关系,既可以成为压力也可以是一种有力的支持。而婆婆或者岳母又是特别重要,因为比起其他家庭成员,妈妈会更多地卷入小夫妻的生活之中,即使在美国,婆婆和岳母也常被看成麻烦制造者。

 

根据社会身份理论,人们会根据社会身份区分“自己人”和“外人”,一旦这身份确定,就会出现与之相对应的认知和行为模式。但是身份并不能完全解释人与人之前的情感状态。根据杨宜音教授的观点,中国人在关系分类时,遵守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先赋身份维度,也就是根据血缘关系或者社会社会关系表现出的人际距离(出自伦理的是否亲近),在情感上表现为“应有之情”;第二个维度是社会交往维度,是指人际吸引的性质和程度(出自本心的喜不喜欢),在情感上表现为“真有之情”。(准)媳妇、(准)女婿就恰恰处在很尴尬的地位——在身份上是“家人”、但在情感上又不是“自己人”,情感和身份的矛盾,就成了双方矛盾的根源。

台湾的黃囇莉教授等人通过对婆婆、媳妇的访谈进行质性研究,发现和谐的婆媳关系可能存在不同的模式,幸福的家庭也各有各的相处之道。婆媳关系中存在“情感关系”(亲)和“权力关系”(尊)两个维度,双方能够在两个维度上都达成一致,则会有好的婆媳关系。最为理想的婆媳关系是将“应有之情”转化为“真有之情”,将“外人”转化为“自己人”,也就是在“情感关系”的维度很高——婆媳之间可能情同母女(“权力关系”尊卑有别)、也可能情同姐妹(“权力关系”更加平等)。双方也可以将“应有之情”维持到底——婆媳之间是“合作伙伴”(双方平等、分工合作)、或者服从关系(主从有序,各尽本分)。所以说,和平相处的两代人,不一定都要尊崇一样的道路,需要找到最符合自家情况的相处之道。

婚前和长辈的关系、对于对方的期许也会影响后续的关系。跟所有人类问题一样,婆媳关系也有三个因素:1、行为:比如见面频率、具体交往内容等;2、情感:对于对方的喜好和态度;3、认知:对对方的了解,以及如何看待、理解对方。曾有一项美国研究在婚前和婚礼后6-8个月对订婚夫妇及他们的妈妈进行了访谈,结果发现,如果婚前对于对方有较多接触并有好感,婚后长辈与晚辈的关系也比较好。如果婚前就担心婚后的婆媳关系或者认为有人或事可能导致问题,那么婚后的双方关系也比较负面。所以婚前双方要多接触,并建立较好的关系,对于未来有信心,是良好关系的开始。

 

作为晚辈,如何应对对方父母才能赢得好感呢?曾有希腊的研究从晚辈和长辈两方面探讨了有哪些方法最有用。研究首先考察了晚辈有哪些办法,常用的办法包括:1、“我对你的孩子最合适”(表现出自己是多么适合对方);2、“不该这么对我”(表示出对方父母不应该这么对待自己);3、“你为什么不喜欢我?”(试图了解不喜欢的原因或者试图改变对方父母的想法);4、不直接对峙;5、“你必须接受现状”(表现出坚决不改的态度);6、主动接触(比如主动邀请、买礼物讨好);7、“告诉他们我很好!”(表达自己条件出众)。然后又询问了长辈,他们最吃哪一套,结果发现,父母对于“对孩子最合适”接受度最高,其次是不直接对峙;而对“我最好”和主动接触最难成功。虽然可能有文化差异,不过这个研究结果也能反应出长辈一定的共性:最重要的是对自己的孩子好。

 

要真正做到“老吾老、幼吾幼”、彼此成为真正的自己人,双方还是需要在交往中付出真情实意和关爱包容,强调共性、接受差异。适当的交流可以拉近距离,在交流过程中要有同理心,考虑对方的需求,讨论他人感兴趣的话题,并用对方更习惯的交流方式。面对差异时,将自己置于他人立场,想象和推论出他人的观点、意图、感情、动机或需要的行为,即观点采择。理解包容,才能家和万事兴。

 

今天是情人节,明天是除夕夜,这篇“见公婆(媳妇女婿)指南”就当做杂货铺送给有情人的情人节+过新年礼物,祝大家阖家团圆时能和和美美、顺顺利利!

来源:PsyCh Journal 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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