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男子非法持有5支枪型物 经鉴定4支认定为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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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治安大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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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打击黄赌毒、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加大宣传和摸排力度,最大限度地发现隐藏在全县的黄赌毒、非法持有的枪支和制造爆炸物品的窝点,于2月7日依法逮捕一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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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古绛镇北乔野村刘某某可能持有枪支。发现这一线索后,治安大队民警立即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依法对刘某某的住所和其经营的公司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刘某某非法持有弩1把、枪型物5支、瞄准镜2个。经运城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对刘某某住所和经营的公司检查出的5支枪型物进行鉴定,4支枪型物认定为枪支。

2月7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绛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信息来源:绛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