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要追责“同桌的你”!武汉警方这条新规,网友们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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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图片来源:平安武汉
武汉市公安局近日制定出台了《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八项措施》,内容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党员酒驾的通报市纪委;曾被处罚又酒驾的,按上限处罚;因酒驾、醉驾受处罚,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实施“同桌有责、同车连责”追究等。
措施中表明,明知违法行为人驾车参加饭局,在未事先安排代驾的情况下,鼓励、纵容、唆使违法行为人饮酒,事后无管控,放任危害行为发生,违法行为人达到醉驾标准的,同桌人承担连带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明知违法行为人饮酒,鼓励、纵容、唆使违法行为人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放任危害行为发生,而不制止,违法行为人达到醉驾标准的,同车人承担连带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这也就意味着:醉驾“同桌有责、同车连责”。
消息一公布,网友就坐不住了,大多数都认为这项新规行之有理:
@须鲁巢: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非常好的措施。
@江小黑同学:同车连责,干得漂亮!让酒驾醉驾绝迹!
@小白兔8又8:好!这下看看还有多少人敢对开车的劝喝酒。
@清茹妹妹的小跟班:希望普及到全国,这样才能震慑那些酒驾的人。
@pkpkcs: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有那么难么?作为一个酒友咱只想说拦个的士,叫个代驾真没几个钱,要是连这个钱都出不起还是戒酒吧。
也有不少网友表示,“同桌”“同车”也有责,是否有些无辜:
@记忆中的交交糖:凭什么!我去吃个酒席应酬一下就走了,喝酒的人都不认识,自己喝到最后自己开车出事关我何事?
@李山人:出发是好的,但是这个连带......你说劝酒有责可以,但是吃完饭,各自回家,结果有人却私下酒驾,然后你进去了。这个有点不合适吧...... 最后还是一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代驾价格虽然贵,但是比起你的命和家庭他依旧廉价!
@小鱼干爱吃鱼火锅:禁酒和含酒类的吧,同车还勉强,同桌也有可能不认识。
@路漫漫30919:荒唐,怎么知道同桌是不是开车来,开车走,先验明正身然后中途离席吗?
@画画的蓝蚊子:用意是好的,但是实行起来是否有些难?一起吃饭喝个酒也不踏实了......
小新在此不得不强调,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无论如何,醉驾都应是“零容忍”。
也请大家奉劝身边人,春节即将来临,喝酒可能免不了,但醉驾绝对可以预防。“开车别喝酒”,有时候一句提醒就可以避免悲剧。
本文综合自:平安武汉微博、人民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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