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校内课后托管 “里应外合”是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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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校内课后服务包括在校早午餐服务、在校午休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三大服务,强调坚持公益普惠的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规定学生家长可按意愿自主选择参加。这意味着,长久以来困扰家长的中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尤其令人期待的是,意见鼓励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合作,同时发动退休老教师、大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作为志愿者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这是一个解决目前托管矛盾的好办法。
近年来,多个地方的公办小学逐步取消校内托管服务,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老师们不愿意承担学生托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症结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校内托管加大了老师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而财政补贴费用太低,老师没有积极性,即使补贴到位,老师们长期加班也不可持续;二是不少老师认为,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解决家庭后顾之忧这样的社会问题不应该主要由学校来承担。
不得不说,家长们的现实难题亟须解决,而老师们的考虑也有道理。《意见》中鼓励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合作,不失为一个平衡双方权益的好办法。其实,不在校内托管,多数家长们也只能把孩子交给学校周边既无资质又收费不低的黑托管,如果学校能引入合格的第三方机构,既可以培养孩子们的课外兴趣,又能够保证安全,可谓是两全之策。对于那些不愿意参加兴趣班的同学,学校只是提供场所让他们写作业和阅读,完全可以让志愿者来协助看管,而不需要增加老师的负担。此前,也有一些学校午休托管,就采用了家长轮值的方式。这其实也是一种志愿服务行为。
解决校内托管问题,的确不全是学校的责任,学校也没有办法独自解决好。在经费上财政解决一部分,家长自付一部分;在人员上,既发挥有余力的在校青年老师的作用,又引入第三方机构,还可以用好志愿者,由学校、社会和家长一起创新多种形式,才能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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