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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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2月6日电(记者 于潇)6日上午,由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七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不动产征收领域的产权保护”主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围绕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典型案例”中的“许某某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及“刘某某等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案”再审案件展开深入研讨,10位来自理论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分享观点。





会议由杨在明律师主持,姜明安教授发表致辞。对引发社会积极反响的许某某案,作为代理律师之一,周涛律师做了案情汇报。





在研讨中,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对于这一典型案例的诞生,代理案件的律师、律所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最高院的判决充分体现了司法裁判“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和理念,对《国家赔偿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了极富智慧的综合适用,提出了在损失举证困难的情形下“疑点利益归于产权人”的行政赔偿原则,切实维护了许某某作为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解决征地拆迁领域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具有十分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对另一起由最高院再审的“刘某某等行政复议案”,会议就《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2款的理解、适用问题和对省级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不服的救济途径问题展开了充分探讨,并对最高院于2005年作出的有关问题答复的合法、合理性问题进行了研究。





出席本次研讨会并作发言的专家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卉,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胡建淼,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教授姜明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莘,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王万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谢鸿飞,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和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





作为许某某案件代理律师,杨在明表示,最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蕴含着许多重要的不动产征收领域产权保护讯息,值得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对此议题展开探讨,对律师实践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杨在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