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律师的执业活动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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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在线消息:2月8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介绍司法行政改革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日本朝日新闻记者:最近有几个维权律师执业证书连续被吊销或注销,但我看不出来他们到底有什么问题。司法部门具体有什么样的标准,能具体展示一下吗?





熊选国:你们最近也通过媒体看到了,确实有极个别的律师被司法行政机关包括律师协会进行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吊销了执照。当然,第一,这是极个别的,中国现在有34万多律师,处罚的、处理的,通过咱们掌握的,媒体都有公布。司法部官网从去年5月1日起,全部受处罚的律师都在司法部官网上公布了,没有几个人。所以说,受到处罚处理的是极个别的。我们认为,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依法规范执业是律师执业的基本要求,也是作为一名法律人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律师的职责是依法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首先律师自己就要依法行事,所以他的执业活动更应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进行。从这个角度来讲,对律师既要严管,也要厚爱。实际上严管也体现了厚爱,你违法违规了,就要接受处罚。这样依法对极个别的违法违规律师进行查处,有利于维护绝大多数依法执业律师的权益,也有助于为广大律师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