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审结多起地铁内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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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朝阳区法院审结了几起发生在地铁里的刑事案件,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地铁乘客的善良骗取钱财,或者在地铁门即将关闭的一刹那,抢夺乘客的手机等财物。此外,还有一些犯罪分子冒充地铁工作人员实施犯罪。法官提醒市民,在乘坐地铁时要多加注意财物和人身安全。





张某系无业游民,多次伙同他人在北京各地铁沿线内编造钱包被偷急用钱回家的情节,向乘客借得小额钱款。张某等人在获得乘客同情后,通过与乘客互加微信、假装打电话给朋友(同伙)让朋友帮忙转账还钱给乘客等方式,进一步取得乘客的信任,以此向乘客借取更多的钱款。骗取钱财后,张某等人先承诺尽快还钱,然后以赶火车为由离开,此后便失去联系。





通过这种方式,张某骗取多名地铁乘客人民币共计6000余元。在团伙其他人员被抓获后,张某向警方自首。法院经审理,对张某以诈骗罪判处拘役5个月。





在另一起审结的地铁内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温某在八号线北土城站开往永泰庄方向的地铁车厢内,趁一名乘客不备,在地铁关门之际将乘客手中的苹果手机抢走。该乘客快速反应,抢在地铁门关闭前冲出车厢,在地铁站内追上温某将其控制,并拿回被抢物品。法院经审理,对温某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法官提示,“低头一族”是该类案件犯罪分子首选的作案对象,犯罪分子趁关门之际抢走手机,并极易脱离乘客的反抗逃离现场。因此,乘客在乘坐地铁时,尤其是在地铁开门关门之际,一定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财物,避免盗抢案件的发生。





此外,冒充地铁工作人员的案件也偶有发生。被告人韩某在金台路地铁站内,持来路不明的过期地铁员工卡,冒充地铁工作人员,以举报乘客猥亵妇女为由,向乘客索要钱财。乘客因害怕被殴打,于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韩某转账人民币6000元,后韩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经审理,对韩某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法官称,对于自称地铁工作人员向乘客索取钱财的人员,乘客切勿随意相信。地铁里遇到异常情况,应该及时报警或者向身着制式服装的工作人员求助。





文/本报记者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