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笔试干货| 教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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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教学权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为教育教学权。这是

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

2、学术研究权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简称为学术研究权。

3、管理学生权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习成绩,简称为管理学生权。

4、报酬待遇权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简

称为报酬待遇权。

5、参与管理权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

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为参与管理权。

6、进修培训权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为进修培训权。【干货】笔试干货| 教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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