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益“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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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科长!快来看,文件来啦。”今年1月23日,我拿过同事小吴递过来的文件。





这份由藤县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是为我们成功办结的全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的鼓劲打气,也为推进公益诉讼开辟了“绿色通道”。





这是一件不平凡的案件,办案的历程艰辛复杂,历历在目。去年7月初,我院“微信法律服务平台”不断接到群众举报。“@藤县检察院法律服务站:有人在藤县藤州镇三坡村泰安组北流河东岸倾倒大量的建筑垃圾,危及河道和周边村屯群众的安全。”





我作为法律服务站的站长,意识到这是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即向检察长何凯兵汇报。经多次现场勘查发现,河道被侵占面积为5456.32平方米,填方量为3万多立方米,整个填埋点呈规律三级阶梯式向河中心延伸,河道破坏严重。





“这样填埋河道,雨季发洪水,回流直接冲刷河岸,会造成河岸坍塌,威胁我们全村。”在勘查现场,附近的群众激愤地向我们控诉。





离开现场后,作为藤县检察院民行科唯一一名员额检察官,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也深深感到肩上的职责之重和使命之急。随后向院党组作了详细汇报,院领导立即联合县里多个部门,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推进河道清理和案件办理。





2017年8月1日,我院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8月30日,向县水利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9月4日,再次组织环保、国土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最终形成整改清理方案和评估验收方案。最终,责任单位仅用12天就完成了对被填埋河道的清理工作。至此,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成功办结。





回味办案的全过程,既有辛苦,但更多的是快乐。我和我的同事将牢记员额检察官的责任担当,继续对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





(周远宏口述,本报记者邓铁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