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深化数字城市管理工作

重庆深化数字城市管理工作

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上来,抓住机遇、趁势而上,努力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提高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城市管理的数字化向智能化、智慧化转变。

 

现转发该通知,供参考。



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部门,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以大数据和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夯实数字化城市管理基础,确保高效运行,实现内畅外联、共建共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基础,提升运行能力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地要组建或设立独立的实施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协调和评价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落实人员配置,应配备适当的信息采集、坐席话务、技术维护等专业人员,保障数字化城市管理正常运行。



(二)完善机制和制度。一是建立高位协调机制。要加快出台有关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政府性文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要建立完善政府领导挂帅的议事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跨行业、跨部门、跨边界问题;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数字城管自动生成的考核评价数据,作为政府对各相关职能单位、街镇目标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监督通报机制。各责任单位未及时有效处置所承担的派遣任务,并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造成较大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四是完善高效运行机制,构建数字城管运行岗位的管理制度体系。



(三)优化系统性能。一是做好平台数据对接。远郊区、县要加强对平台承建单位的督促,统一数据、打通接口,在2018年12月前实现市、区(县)平台数据的互联互通。我委将适时开展平台数据互联工作的督查督办;二是加强日常维护。定期开展信息化安全隐患和硬件、网络故障的排查,确保系统稳定运行;三是做好系统更新,定期对系统软硬件、网络进行优化,监管信息采集设备连续使用2年及以上宜进行更新。综合普查数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适时更新和修补测。



(四)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查”工作原则,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流程与岗位;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岗位业务人员和相关处置部门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力度,加强对外交流学习,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三是鼓励岗位创新、岗位建功,确保数字城管工作规范有序、常做常新、越来越好。



(五)增加管理覆盖。一是增加管理区域。在数字城管覆盖的城市建成区基础上,进一步向其他城市区域、城乡结合区域、乡镇建成区的公共管理空间拓展,建立数字城管街镇分平台,有条件的可在社区设立工作终端;二是增加管理内容。做好终端延伸,在11大类204种部件、事件管理内容的基础上,继续在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交通运输、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房屋管理、水利水务、环境保护、地下空间等城市管理领域拓展管理内容;三是增加管理时长。在以白天工作为主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勤务机制,延长网格监督员的巡查发现作业时长,实行热线全天候值班。



(六)加强12319城管服务热线应用。一是继续强化和用好12319城管服务热线,规范管理流程,保障市民诉求渠道的便捷畅通,提升市民满意度;二是做好12319城管服务热线日志、周报、月报工作,做到梳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发挥“百姓城管”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百姓参与城市的共管共治,共同缔造美丽山水城市。



二、强化应用,突出作用发挥



(一)加强数字城管在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的应用。我市已全面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初步形成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体系。各区县,特别是远郊区县要加强数字城管在城市日常管理中的有效应用,避免建而不用、用而不全的现象,充分发挥数字城管主动发现问题、协调处置问题的作用。



(二)加强数字城管在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中的应用。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的新要求,按照城管委重点工作目标,特别是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中,要创新工作思路,明晰工作方法,强化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的信息化应用,促进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数字城管在城市管理考核工作中的应用。结合辖区城市管理实际,充分应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数据,发挥指挥、监督的作用,做好在城市管理考核中的应用,形成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三、创新发展,推进智能化应用



(一)做好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应用。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基于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构建市级智慧城管监管平台,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加快数字城管向智慧化升级,可先行拓展开发督察督办、自动派遣、重点监管、移动办理、视频抓拍、数据挖掘与综合分析等应用功能。



(二)做好数据共享,实现内畅外联。加强数字城管平台数据与其他平台数据的共享应用。按照开放、共享的原则,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城市管理有关单位建设的地理信息、应急指挥、公共安全视频、交通管理、地下管网等系统共享资源,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各信息化平台之间在管理上的联勤联动。着力构建惠民便民公众平台,继续做好微信、APP等新型市民参与平台,形成各类城市管理APP、微信公众号(停车管理、公厕管理、供排水管理、城管执法等)等受理反馈渠道,把分散的城市管理便民惠民资源整合起来,做实做好服务民生综合平台,做响“百姓城管”。



(三)推进以大数据和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主动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智能化应用,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加快以大数据和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集成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城市管理的公共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环卫设施、城市供排水、古树名木、广告等状态感知,实现数据分析决策及预警辅助。



四、提高认识,加强综合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上来,抓住机遇、趁势而上,努力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提高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城市管理的数字化向智能化、智慧化转变。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切实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体制机制建设,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行。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有安排部署、有任务指标、有履职监督、有考核奖惩、有追责问责。



(三)加大经费保障。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更新升级等所需资金投入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在确保系统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和信息采集等经费之外,应探索实行专项奖励资金和保证金制度。



(四)加强宣传力度。多措并举,将平面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宣传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各区县要及时将数字城管的工作信息报送我委。

 

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