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成立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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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重庆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局1日正式揭牌。王孟举摄





中新网重庆2月1日电 (记者 钟旖)重庆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局1日正式揭牌。作为兼顾民政业务综合性和行政执法专业性的执法机构,该局将集中行使重庆市本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权,全面提升民政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能力。





重庆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涛透露,经重庆市编办批准,重庆市民政局内设的民间组织管理局(对外称重庆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对外称重庆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并加挂重庆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局牌子,统一负责重庆市民政局执法监察工作。





“过去,民政‘重审批、轻监管’‘重服务、轻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不执法、选择性执法的问题长期存在,法律法规实施刚性不足的问题客观存在,这些都在一定程度影响到民政权威性和公信力。”江涛称,随着“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双随机”执法检查全面推开,行政机关“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责任更重、压力更大。执法监察局的揭牌,将全面提升重庆民政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能力。





“民政工作执法依据层级全面,数量众多。目前,民政执法依据共有95件,大量工作需要行政执法力量参与,为执法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重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谈及执法监察局设立的必要性时称,民政执法具有任务繁重,对象众多,社会关注度高、法律风险大等特点。





据透露,重庆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局的职能职责主要定位于民政行政监管中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等具体执法行为。





重庆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局主要包括以下职责,首先是拟定并组织实施重庆民政执法相关政策文件。其次是负责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市级民政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负责跨区域或领导交办、相关部门移交的有关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会同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三是负责受理涉及服务管理对象违反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四是协同局有关业务处(室)开展日常行政监管工作。五是协调指导区县民政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