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关税〔2017〕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2017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现对《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39号)和《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6〕16号)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0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26.64元/GJ,将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0.94元/立方米。
二、2017年7-9月期间,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27.49元/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0.97元/立方米。
三、本文印发前已办理退库手续的,准予按本文规定调整。
特此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22日
- 微软前高管统领美DHS网络与基础设施部门
- 2018粮食补贴最新政策调整,大年过后这5类农民再没机会拿补贴!
- 公务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 马英九发文贺新春:欢喜团圆过年喔
- 静候开门红
- 有人晒了一顿年夜饭,立刻被报警,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 除夕有人晒了一顿年夜饭,网友看了纷纷报警,执法部门连夜调查!
- 45人死亡,安徽发布传染病疫情!疾控部门还提醒最近警惕这种病!
- 2018年拆迁补偿政策又调整了!楼房补偿3300元\/!肥西、肥东、长丰
- 天为地产:东莞楼市进入调整期 住宅成交量正常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