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诈骗嫌犯洗钱 吞掉赃款遭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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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诈骗嫌犯洗钱 吞掉赃款遭绑架





涉事男子经宾阳警方解救后,因涉嫌诈骗罪被批捕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蒋文跃 通讯员梁娜)诈骗、洗钱、非法持有枪支、绑架……听到这些词汇,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是可能有一部涉案剧在上演。日前,宾阳县检察院审查办理的一起由诈骗犯罪引起的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案,便将这些“剧情”全部串了起来。





2017年11月16日,一名男子向宾阳县公安部门报警称,他的儿子磨某宽被非法拘禁,对方向他索要36万元,要求天亮前把钱送到某中学门前,否则他儿子就会有危险。之后,民警在报警男子陪同下前往该中学,当场抓获涉嫌非法拘禁他人的3名犯罪嫌疑人。





民警调查发现,磨某宽被拘禁在宾州镇某村庄。随后,民警将磨某宽解救,同时抓获涉案人员7人。经查,7名犯罪嫌疑人驾驶两辆轿车到武陵镇某咖啡店门前附近路段,将磨某宽绑架并非法拘禁。民警依法对涉案车辆进行搜查时,查获疑似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两支。





警方破获该起非法拘禁案后,犯罪嫌疑人江某升、江某发供述,他们于2017年11月初诈骗了上海一家公司67万多元。得手后,两人通过他人介绍,联系磨某宽帮忙洗钱。磨某宽在扣除洗钱手续费后,将剩余34万元独吞。协商未果,江某发决定铤而走险,召集妹夫及其他涉案人员将磨某宽押回所在村庄附近工业园区非法拘禁,并要求磨某宽的父亲拿其儿子“吞”掉的钱前来赎人。





宾阳县检察院承办人员审查案卷,梳理证据材料,决定以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诈骗罪对江某升、江某发等涉案人员批准逮捕;以涉嫌诈骗罪将磨某宽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