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多规合一”试点方案 确定测绘地信主管部门职责

山东印发“多规合一”试点方案 确定测绘地信主管部门职责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内容,对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提出要求,对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做出界定。

方案明确,在济南市南部山区和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淄博市、泰安市、日照省级以上园区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到2020年编制完成全省“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实现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统一规划基础,建立区域内空间规划基础数据库,完成各类空间规划数据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形成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科学设计空间规划目标指标体系;二是加强基础评价,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网格化适宜性评价,明确需要生态保护、利于农业生产、适宜城镇发展的单元地块,划分适宜等级并合理确定规模;三是绘制规划底图,在空间布局底图基础上,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永久基本农田和农业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和城镇空间,并以基础地理信息为载体,绘制形成统一的空间规划底图;四是编制空间规划,系统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核心内容,编制空间规划;五是搭建信息平台,基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为规划编制提供辅助决策支持,对规划实施进行监测评估,实现各类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核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方案明确提出,省级层面建立健全由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做好试点工作的统筹指导。其中,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进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提供开展“多规合一”工作所需的空间基础数据、后期图斑比对及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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