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协委员“着眼”生态安全 呼吁为生态专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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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杭州1月29日电(汪恩民 谢盼盼)生态安全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今年的浙江省两会上,多位浙江省政协委员的目光聚焦到了生态安全,并呼吁应重视生态环境,为“护航”生态环境的安全要进行专项立法的进程,强化监管执法责任。





“生态安全”一词是20世纪后半期提出的概念,通常具有两重含义:一是指生态系统自身是否安全,即其自身结构是否受到破坏,功能是否健全;二是指生态系统对于人类是否安全,即生态系统所提供的服务是否能满足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





浙江省政协委员田野看到的是,外来物种入侵对生态安全造成的影响和危害。“资料显示,全国已发现的入侵物种有618种,入侵浙江的就有180多种,外来物种入侵对浙江的农林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严重。”





在田野所说的危害中,还指的是:在浙江省部分村镇,外来物种福寿螺已经严重危害水稻、茭白等水生作物,此外,松材线虫病是我国最具毁灭性和传播性的有害生物灾害,“近几年,全省病死松树100多万株,相当于损失1万亩松林。”





与此同时,除去外来物种的入侵外,田野还看到的是本地物种入侵造成的影响。田野说,本土植物如竹子、葛藤、芒草等植物也是入侵性较强的植物。近年发现,浙江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原本相对独立区块的毛竹林,现已基本连成一片,并有加速向周边阔叶林蔓延的趋势,林中许多树木在竞争中枯死。





当生态安全变成一场愈演愈烈的“战斗”,田野建议,在提高生态安全的意识上,应加大宣传力度;加快专项立法的进程,强化监管执法责任;整合并加大科技研究力度,提升浙江省防控外来物种入侵的水平。





缘何在为生态安全的专项立法?田野认为,当前,浙江并未制定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法规,中国相关法律中有关外来物种入侵的立足点较低,并未上升到生态安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安全的高度。鉴于此,我们必须坚持立足生态系统的全局高度,把人、自然与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确立高位阶的立法目的。





在今年的浙江省两会中,同样将目光着眼于生态安全的还有浙江省政协委员陆绍红。





陆绍红认为,树是自然美、生态美的核心,承担着建设美丽浙江的重大职责,要实现人人为美丽浙江添砖加瓦,人人为美丽浙江尽心尽力的局面,首要任务之一是牢固树立被人们广泛认同和遵从的树文化理念。





针对浙江的现状,陆绍红建议,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协要率先垂范,并号召浙江省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年在会议期间要自费种植或认领若干纪念树,使之成为具有示范效应的党代表纪念林、人大代表纪念林、政协委员纪念林。





陆绍红以2017年浙江省丽水市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例,并表示,该三者共有1024人,如果每人每年种植或认领2棵能开花的纪念树,如樱花树、紫微树,那10年后可新增20480棵树,可建成相当于236个篮球场大小樱花林、紫微林。如果浙江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动员起来,那浙江大地上可再造数以万计这样的美景。





田野还表示,浙江是“两山”理论的诞生地,生态保护一直为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今后涉及生态保护和生态安全的立法也应先行,让浙江生态更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