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校参加广东2018高职自主招生,网测可报2院校,招生专业/名额/

广东省2018高职自主招生政策公布啦!今年广东省内共有49所院校参加高职自主招生,比去年减少了1所(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今年,报考“学考+网测”的可以填2个院校志愿(每个学校1至2个专业),录取时为梯度志愿;报考“学考+校测”的可以填1个院校志愿(每个学校1至2个专业)。



同时公布的还有各校的招生专业、招生对象、名额,以及高中生、中职生参加自主招生(包括现代学徒)的成绩要求,等等。具体如下:



内容校多,以下依次为:

通知原文

(包括使用统一平台报名、高中生/中职生的报考条件和考核方式、报名和填报志愿、录取)

附件1.

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附件2.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 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核说明

附件3.

广东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

附件4.

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

附件5.

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6.

广东省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宣传网址



1、通知原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粤教考函〔2018〕7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职院校、省属高中阶段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按照统筹兼顾、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简化程序、方便操作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招考平台



2018年,建立全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招考平台。改变以往由各试点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的方式,逐步搭建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招考平台,从计划编制、考生报名和志愿填报、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院校审核考生资格和考务安排、院校上报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省招办审核院校录取方案、考生查看资格公示及录取结果等功能均在该平台上进行。通过建立统一招考平台,进一步规范操作、优化工作流程,方便考生报考,提高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效率。



二、招生院校及专业



2018年我省高职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共 49 所。具体招生院校及专业见附件1。



各试点高职院校应根据本校招生类型以及考核方式、生源情况和应用性技能人才培养特点,制定招生培养工作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岗位需要和专业培养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学制,根据生源类别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各试点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专业与计划进行录取,不得擅自调整。录取前,实际报考人数多、生源质量好的招生类型,经省教育厅同意,可适当调整其他招生类型计划用于该招生类型,原则上在成绩公布前调整完成。实际报考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培养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厅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质量好的其他自主招生类型使用,或调整到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及普通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基本条件。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基本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



2.中职阶段取得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具体证书要求由试点高职院校在招生章程和简章中明确。



3.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应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具体专业范围由试点高职院校在招生章程和简章中明确。



四、考核方式



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根据生源的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进行全面综合考察,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招收

普通高中毕业生: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可采用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也可以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以下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院校名称、招生专业及“职业技能”考核方式详见附件1。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核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二)招收

中职毕业生:

继续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的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试点高职院校应按专业类或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五、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 )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考核方式,填报志愿及缴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及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等。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及志愿填报手续。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附件3。



考生可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学考+校测”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及“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毕业生)、“现代学徒制”(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五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报考。



(一)报考“学考+网测” 考核方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后预约“网测”时间,按照预约时间选择最多2个专业大类职业适应性测试视频进行网上观看及测试。同一个视频最多可进行2次观看及测试,测试系统保留考生最好成绩。完成“网测”后,考生根据取得的成绩选择与网测专业大类视频相匹配的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学考+网测”考核方式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1至2 个专业志愿。



(二)报考“学考+校测” 考核方式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报考“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中职毕业生考生、现代学徒制考生及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的考生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上述考核方式设1所院校志愿,并根据报考院校规定,可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六、录取



2018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实行院校梯度志愿,先将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由院校按照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检结束后,若院校尚有剩余计划,再将第二志愿考生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其他考核方式的考生电子数据一次性呈现给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各招生专业录取的最低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数及生源质量情况自主划定。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注重考生基本素质,不得为完成计划降低录取标准。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40%。



通过自主招生招收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招收的学生不得转专业。其他自主招生专业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规定:1.试点高职院校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转专业工作,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2.考入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3.考入高职院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允许转专业的特殊情况规定,由试点高职院校根据有关要求单独制定并提前公布。



录取考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院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且不得转回原高职自主招生录取院校。各试点高职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类型考试的招生录取。



七、建立全面、综合、多元的评价模式



试点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要以相对统一的文化素质考核为基础,结合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根据不同生源、不同考核方式以及不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合理分类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10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2018年度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169号)有关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参加省内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后,可由省内有关高职院校免试录取;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上述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的实施办法,由高职院校在自主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区)教育局、招生办、试点院校、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市、县(区)教育局、招生办要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做好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工作,并督促辖区内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及时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相关信息告知本校学生,协助试点院校做好考生宣传发动工作。试点高校要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自主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要科学、周密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和简章,经省教育厅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并据此开展工作。自主招生院校要认真抓好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院校自主命题部分的试题命制、考试安全保密、成绩评定及上报、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和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



(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各试点高职院校要针对不同生源和考核方式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要加强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学校自命题考核的试题命制工作要按秘密级别进行管理。命题工作要实行入闱封闭管理,严防试题泄密,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三)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考试招生秩序。试点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切实健全招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促使高职自主招生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考核程序和录取规则,都必须建章立制,确保招生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试点高校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严禁以“先上车后买票”形式招收学生,严禁向考生作出与录取有关的承诺。要切实加强对命题教师、考评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培训与招考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前培训的教师人员不得参加自主招生命题、组考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作弊行为。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报考资格、免试资格考生名单、免考“技能证书”考生名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公示。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力度,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九、其他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



各试点高职院校在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省教育厅职业发展与终身教育处和省教育考试院反映。试点工作结束后,各试点高职院校须于5月底前将试点工作总结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



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迅速及时将此文转发至所辖高中及中职学校。

         

附件:



1.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2.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 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核说明

3.广东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

4.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

5.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6.广东省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宣传网址



附件1.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上下滑动,点击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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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 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核说明



 

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核说明

 

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考核方式为:“学考+校测”及“学考+网测”。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可根据拟报考的院校及专业选择其中一种考核方式进行报考。



一、“学考+校测”考核方式



选择“学考+校测” 考核方式的考生根据附件3流程图指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相应考核方式、填报志愿及进行资格验证。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根据院校规定可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二、“学考+校测”考核方式



选择 “学考+网测”考核方式的考生根据附件3流程图指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相应考核方式,先网上缴费后进行预约测试,按照预约时间观看专业大类视频及完成测试。



每个考生可以最多选择2个视频进行观看,每个视频最多可进行两次观看及作答。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观看视频、测试、打印“网测”成绩单,根据本人“网测”成绩情况,选择与网测专业大类视频相匹配的院校专业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2所梯度院校志愿,并根据院校规定在院校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附件3.广东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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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



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

 

为确保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制定如下工作流程。



一、制定院校招生方案及章程



参加自主招生改革的试点高职院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不同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招收普通高中生、现代学徒制考生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以及招收中职生的“文化基础+职业技能” 考核方式,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实施办法、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试点高职院校要说明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要求,且要求不得低于普通高考报考专科院校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试点高职院校须列出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职专业、各相关专业考生必备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包括证书名称、等级、颁证单位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招收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的试点高职院校要说明对考生参加2018年我省术科统考取得的成绩要求,且统考成绩不得低于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2017年专科批次体育类、艺术类术科录取最低分数线。招收现代学徒制的试点高职院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招生招工方案,明确对高中毕业生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要求、对中职毕业生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院校招生章程及实施方案须于2月1日前在网上报省教育厅,由厅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审。2月上旬,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联审通过后的自主招生章程,并据此制定招生简章和开展招生宣传。



二、  组织报名



(一)确认高考报名信息。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须在2017年12月完成高考报名,并已获取普通高考报名号方可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于2月25日到就读学校(原高考报名点),

非高考报名点的中职学校的应届生及其他往届生可到户籍所在的市(县、区)招生办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自行登录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ks),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填写报名信息,采集相片,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并于2月26日至28日期间持身份证原件到领取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的高考报名点或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采集指纹,签名确认报名信息。



各有关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做好高考考生资格审查、指导考生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等工作。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本市辖区内报名点的指导协调工作。高考补报名工作的要求按《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3号)执行。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务必在补报名期间按要求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拟报考现代学徒制但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企业在职员工,须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21号)中规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及其他报考条件要求,并在高考补报名期间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为方便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和考试,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拟报考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的考生,允许其跨市借考。此类考生应由试点高职院校根据《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内容,要求合作企业招考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补报名期间集中到合作企业所在地级市招生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试点高职院校要主动与企业所在地级市招生办沟通协调,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二)组织考生进行高职自主招生报名。



2018年3月1日至15日为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时间。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要积极支持学生报考,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交的就读及就读专业材料,据实在考生的证明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经手人签名及加盖学校公章。



1.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2.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系统中录入参加的中职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第、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



3.现代学徒制考生除根据生源类型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外,同时还须在报名系统中按招生院校章程要求上传本人与试点院校及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



(三)考生资格审核及确认。



普通高中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完成。中职考生、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考生及现代学徒制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考生报考的高职院校在3月1日至17日期间依据本校招生章程相关要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



1.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试点高职院校要审核中职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中职阶段毕业证书,或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审定考生的中职学历与就读专业,以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2.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中职毕业生考生,招生院校还须审核考生的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并经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核准后审定考生免试或免考“技能证书”的资格。



3.现代学徒制考生,招生院校还须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要求审核考生与招生院校、合作办学企业的劳动合同(协议)等材料。



各试点高职院校在完成网上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后,须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分类公示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三、组织体检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普通高级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3月15日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已参加市县招办、中学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不用再进行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四、命题及入学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现代学徒制考生的考核方式由招生高职院校自主确定。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不同的招生对象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试点高职院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3月24日上午进行,考生在所报考的高职院校参加考试。试卷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各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切实加强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保管的管理,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高职院校原则上按30人/组(试室)编排好试室。试卷包装时,须按考生试室人数安排每试室一袋进行包装,每袋试卷须备多一份试卷作为备用试卷。考前一星期,高职院校须指导考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工作由高职院校负责组织,相关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助实施。院校须主动与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二)职业技能考核。



3月29日前,试点高职院校在网上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文化素质考核(学考)或文化基础考核入围要求的考生名单。试点高职院校结合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根据章程公布的方案及比例,确定参加 “职业技能”考核(含“校测”)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4月1日前由招生院校对文化素质考核(学考)或文化基础考核入围考生进行职业技能考核。



五、录取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2018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于2018年4月上旬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



文化基础考核及职业技能考核(含“校测”)结束后,招生院校依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4月4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同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录取,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



(三)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被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校自行印制,招生院校必须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必须对《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由校长签章并加盖本校招生办公章后由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



(四)录取费用。



根据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准,高职院校每录取一名新生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缴交网上录取费30元。各录取学校根据实际录取人数,凭省教育考试院开出的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缴纳现金或办理汇款手续(往年余款可冲减)。未缴纳录取费的,不予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五)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高职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六、信息公开公示



试点高职院校在4月15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后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各试点高职院校要公示考生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各有关高职院校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须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附件5.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49校参加广东2018高职自主招生,网测可报2院校,招生专业/名额/



附件6.广东省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宣传网址

49校参加广东2018高职自主招生,网测可报2院校,招生专业/名额/

*广东高考在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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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教材|2018版《高职高考》适合每一位中职生复习使用!全省大部分学校都是用这一套。

*别再错过!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补报名工作将于2月25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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