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专员办:提高政治站位 完善内控制度 强化执行落实 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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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专员办:提高政治站位 完善内控制度 强化执行落实 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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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天津专员办按照财政部党组和监督检查局(内控办)有关要求,结合专员办转型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全面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认真修订优化内控操作规程,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狠抓内控执行落实,强化内控成果应用,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构建防腐倡廉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的重要手段。天津专员办认真贯彻财政部党组“大力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与执行体系建设,努力构建顺畅高效的财政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要求,始终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办主要负责人是天津专员办内部控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办领导班子成员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职责。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处室全面落实内部控制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办领导坚持履职尽责、及时指导,组织分管人员认真学习《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全面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专员办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专员办内部控制办法》等文件,层层传导压力,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共识,推动内控责任有效落实。2015年来共召开专题会议10次,研究部署内部控制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人员架构,形成了“内控委总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处室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内部控制工作委员会,由办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对办内部控制工作负总责,其他办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主任,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内部控制委员会下设内部控制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拟定天津专员办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天津专员办内部控制工作。各处室紧密配合内控办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建立联络员机制,由办内部控制办公室设定内部控制管理联络员,负责与财政部内控办的工作联络,由各处室业务骨干担任内部控制工作联络员,结合所属处室具体业务,及时反馈内控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情况,负责天津专员办内控操作规程具体制定和修订工作。

 

  

二、推进内控建设,完善制度体系  

  内控制度体系的建设是专员办深化预算监管、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天津专员办积极落实财政部制度建设年的工作要求,以财政部发布的顶层设计相关制度为依据,厘清工作职责,细化监管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制度执行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空白地带,及时“打补丁”,填补缺失制度。全年共完成了43项制度制定修订工作,基本覆盖所有的监管业务。通过此轮制度建设,全办制度共70项,其中内部管理类制度40项,业务工作类制度30项。

 

  按照《专员办内部控制办法》要求,天津专员办重点做好内控操作规程的修订工作。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工,评估《天津专员办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的实施效果,梳理需要修订(制订)的内控操作规程。修订过程中,办公室会同各处室,对体例内容、风险点设置、业务流程逐项梳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修正。办公室形成了内控操作规程内容变化明细对比表,并“两上两下”征求各处室意见。按照反馈情况,将修订工作方案下发各处室。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碰到的问题,及时向办内控委汇报解决,做到前期有方案计划、开展中有沟通协调、阶段性有总结汇报。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修订完成后,报办内控委批准后实施,并及时上报财政部内控办备案。修订后,天津专员办内控操作规程共11章41项,较修订前增加12项内容,修订后的内控操作规程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狠抓执行落实,强化成果运用  

  一是开展常态化监督,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内控操作规程出台后,办内控办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开展了对内控执行的日常监督,及时与相关处室沟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内控流程。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对内部控制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2016年专项检查中开展了处室自查评价,并随机对18件业务档案进行了抽查、调研、分析,涉及非税收入、增值税退税、银行账户、直接支付、转移支付、绩效评价、预算审核、监督检查以及公文运转等9个类型,金额2.4亿元。2017年开展的检查采取初查、复核、整改、复查四级流程,聚焦审批流程单、工作底稿等重要资料,重点检查了业务流程是否完备、归档材料是否规范等问题,检查涉及各项资料873卷,共发现各类问题及风险点共六大类累计170个。专项检查结合日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关注业务开展流程,对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提高了业务防范风险能力。

 

  二是强化痕迹化管理,建立风险事件应对机制。强化内控执行的痕迹化管理,做到件件留痕迹、事事可追责。对“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会议纪要制度,收发文、签报管理、信息报送等履行阅办单制度,业务审核严格按照审核流程做好审核记录,此外还按照内控规程对资料报送、预算审核等事项设计了资料报送签单、预算审核流程单。通过对痕迹化管理相关资料的梳理,对发现的风险,及时建立风险事件应对机制,2015年以来,针对预算监管、专项检查、内部管理中的内部控制风险,先后研究制定出台了《财政部驻天津专员办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天津专员办廉政情况调查回访制度》《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检查工作管理办法》《天津专员办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提前下达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天津专员办档案管理应急预案》等制度。

 

  三是加强内控执行督导,完善问责机制。结合职能转型要求,将全年财政监管工作与内部控制工作有机结合,将内部控制贯穿到所有业务事项中、贯穿到所有业务流程内。办内控办每月对各处室工作情况开展统计、跟踪,每季度对各处室开展业务考核,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督导。2016年修订了天津专员办内控操作规程,补充制定了责任追究措施,对内控管理风险,按情节轻重、影响范围和程度,对责任主体处室和个人进行问责。

 

  2018年,天津专员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财政部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内控主体责任,摒弃“一阵风”、阶段性思维,完善和创新相关制度,抓好各类重点工作事项的制度建设工作,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和内控成果利用,积极探索有效的内控工作成果转化机制,进一步发挥内部控制工作对财政业务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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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天津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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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专员办:提高政治站位 完善内控制度 强化执行落实 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