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吃完日料穿走别人价值6000多的旧鞋,面对失主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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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申江服务导报(ishe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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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日料店吃个饭就把别人

价值6000多元的过膝靴穿走了

女子吃完日料穿走别人价值6000多的旧鞋,面对失主竟说…

1月23日张玉霞律师在微博上爆料,

自己朋友遇到了一件奇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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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霞律师称,当天中午,

她朋友在上海斜土路1077号日料店紫料亭午餐吃饭,

进门时把名牌过膝靴放在门口由店家收起。

两点左右她朋友和邻桌差不多时间买单,

商家取来两桌的鞋,邻桌先离开。

等到她朋友准备离开的时候

发现自己的鞋不见了,

只有一双相似款过膝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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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当时推测是邻桌的人穿错了,

托商家联系对方。

商家找出邻桌的订位电话联系了对方,

对方接线人称穿那双靴子的人是她同事,

并将电话交给了该同事,

该同事接过电话居然

一口咬定没有穿错鞋,

但对于该靴子的几处细节都没有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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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商家报警,

警方来了之后又打电话给订位人,

订位人直接说穿错鞋的又不是她

也不关她的事而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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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已将

监控录像

调出,

证实该女子穿走了朋友的靴子

张玉霞律师表示商家确实有疏忽,

但是事后一直积极配合、联系、补救,

可能是大家都没想到

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吧……

张玉霞在微博中痛斥这个穿别人鞋的女人:

你是这辈子从未穿过四位数的鞋舍不得脱?

穿着这双鞋挤脚吗?

拿了这双鞋今后是不用在同事面前做人了?

你的脸只值这几千块钱?

网友则直呼这个女人皮太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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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采访人员联系了当事人,

当事人表示自己的那双鞋子

跟高2.5,橡胶大底印logo的,

膝盖处下翻有烫印的品牌和码数信息,

而当时店里留下的那双什么标识都没有,

只是黑色麂皮过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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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鞋子鞋头是偏椭圆的,而她那双小圆头;

另外,自己的鞋子有拇指外翻的状况,

左脚的大拇指处鞋子变形挺明显的,

鞋面折痕也更深。

2015年11月份在

香港花了7900港币买的,

折合人民币是

6000多元

,信用卡上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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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说因为时间太久,

网银上的消费记录已经调不出来,

不过已经电话联系了银行,

查到会发邮件给她,

同时她也找到了香港专柜当时的单据和包装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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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表示自己对那双鞋没什么执念,

但就是看不下对方的做法,

想惩戒下小人。

对于此事,

张玉霞律师表示

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动机就是想拿走他人的好鞋,

不管是吃饭前蓄意的还是吃完饭看到那双好鞋临时起意的,该行为均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

盗窃罪。

比如之前曾有案例中,某犯罪嫌疑人故意带假名牌包到高档餐饮场所,靠近背着同款真包的客人,趁对方不备的时候留下自己的假包而将对方真包拿走,这就是盗窃行为。

如果对方在穿鞋时确实不是故意盗窃,但在事后知道取走的是他人遗留的物品,但又拒不返还的行为,则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侵占罪

在民事上,因为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进入日料店需脱鞋是商家规定,但商家未尽到为消费者妥善保管财物的义务,在民事上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本事件中的商家在事发后积极弥补,协助消费者向对方沟通并取证的态度仍是值得肯定的。

小编想不通的是,

别人穿过的旧鞋,

怎么还能有人宁愿丢脸也要强占呢?

如果当真是不小心穿错,

认为应该及时归还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