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误用亚硝酸盐致90余名幼儿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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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网(www.k618.cn中央新闻网站)北京1月23日电(记者 梁希理)1月22日中午,河北省灵寿县一幼儿园90余名幼儿因在食堂误用亚硝酸盐而送诊。目前,已有35名幼儿离院回家,59名仍在留院观察,13名症状较明显的患儿腹痛、呕吐等症状基本消除。





1月23日上午九点半,未来网记者从灵寿县委官方微信@灵寿发布的官方通报了解到,截至22日24 时,已有35名幼儿离院回家,59名仍在留院观察,13名症状较明显的患儿腹痛、呕吐等症状基本消除。根据省儿童医院专家意见,所有留观患儿到今天中午如无不适即可出院。





目前,县文教局已查封涉事幼儿园,对幼儿入园问题进行了妥善安置,并对幼儿园负责人白玉霞和炊事员徐荣菊等相关人员开展深入调查;县市场监管局已对现场和可疑问题食品及用具进行查封,并委托第三方对相关样品进行应急抽检;县纪委已经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有关执法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同时,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所有食品加工销售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河北灵寿县县委官方微信@灵寿发布 今日对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官方通报 截图自微信





经调查,事件是由于1月20日该幼儿园负责人白玉霞用自行购买的2两亚硝酸盐(当地村民过年传统方法烹烧猪肉常用的材料,民间俗称火硝),在幼儿园食堂加工春节自用肉食后,将剩余的不足1两亚硝酸盐留在幼儿园食堂厨房。因亚硝酸盐与食盐相似,22日中午,该园炊事员徐荣菊在烹制大锅菜过程中,误将亚硝酸盐当做食盐放入炖菜中,导致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记者搜索网上发现,幼儿园食堂无用亚硝酸盐导致学生中毒事件并非个案:





2009年,湖北十堰小博士幼儿园湖北幼儿园127人因误食亚硝酸盐中毒;





2011年,西安市未央区的赵村贝贝乐幼儿园的136名儿童误食亚硝酸盐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