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财产拒缴罚金 刚出囹圄又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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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隐瞒事实不如实申报财产,有能力缴纳罚金和返还赃款却拒不执行,近日,刑满释放的向明又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湖北省巴东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6年6月28日,向明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巴东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其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一审宣判后,向明未提出上诉。





在判决生效后,向明一直未执行判决“缴纳罚金和返还赃款”部分。2017年11月15日,巴东县法院再次下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于当日17时前履行缴纳罚金及违法所得4000元的义务。然而,向明隐瞒事实,不如实申报财产,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随后,巴东县法院决定对向明司法拘留15日。在被强制教育后向明仍不执行,法院遂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向明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拒绝执行,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吴畏赵九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