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省级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集采制度即将启动!

又一省级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集采制度即将启动!

在高值耗材的挂网集采后,甘肃将全面实施体外诊断试剂的挂网集采。

1月18号,甘肃省发布了《关于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上报2017年度甘肃省体外诊断试剂采购类别产品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就意味着甘肃省体外诊断试剂的挂网集采马上就会落地,届时小编会及时向大家推送

那么这次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小编给大家提炼下精华

NO.1

参与上报采购信息的医疗机构范围

全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部参加采购信息上报工作。

NO.2

上报产品范围

本次上报的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仪器、器具、设备或者系统组合使用;按照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查的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属于本次上报范围。

体外诊断试剂目录含临床分子生物类、细胞遗传学诊断类、临床免疫检验、临床生化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血液、临床体液和输血检验、分子检测、病理学和POCT等的通用(开放)型外诊断试剂或专机专用(封闭)型体外诊断试剂)。

本次由医疗机构对数据库数据中上述目录使用的产品进行勾选,同时补充填报本医疗机构已采购使用,但在阳光采购平台数据库无产品或有产品而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等信息不相符的产品。其他类别产品暂不上报。

NO.3

上报内容

1.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已将上述体外诊断试剂目录详细内容(如分类编码、编码名称、产品名称、企业名称、类别名称、亚分类、目录名称、注册证号、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包装规格(双液用R1、R2等表示)、包装内容物(若含配件、标定液、清洗液等必须注明型号规格及数量)、包装单位、计价单位、采购价格、最小单位价格(毫升或人份价格)、人份、方法学、效期、是否专机专用(专机专用必须注明设备详细品牌及型号)等全部导入阳光采购平台数据库。

医疗机构选择对应产品(分类编码、编码名称、产品名称、企业名称、规格、型号、包装规格单位、方法学等均要求一致),填报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采购数量和实际购进价格(需上传实际购进价发票或复印件),确认无误后保存并完成网上提交。

2.若阳光采购平台数据库无产品或有产品而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等信息不相符而医疗机构已采购使用的,应在系统内进行目录添加并填报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采购数量和实际购进价格(需上传实际购进价发票或复印件),确认无误后保存并网上提交。

来源:体外诊断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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