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以"保健品免费用"为名头 诈骗103名老年人10余万

小编来了!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两人以"保健品免费用"为名头 诈骗103名老年人10余万’,特意拿来分享给各位看官,如果你也觉得这篇文章不错,记得分享哦!


正文开始:





正义网成都1月17日电(记者傅鉴通讯员韩婷)两个月时间内,杜某、张某以办卡、试用以及低价销售保健品等手段诈骗老年群众103人,受害人年龄集中在60岁左右,涉案金额共计10万余元。随后,杜某二人携款潜逃,并将赃款挥霍一空。2017年11月,经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分别判处杜某、张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与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利用虚假身份信息租赁店铺





2016年10月底,杜某了解到张某没有工作,便打算邀请张某与自己一起开设保健品店铺销售保健品。此时,张某不仅没有工作,缺少稳定的收入来源,而且爱人也恰在这个时候也怀孕了,经济压力非常大,听到杜某说自己手上有客户资源,可以快速获得收入,于是答应和杜某大干一番。期间,杜某两人各自出资2万元租了一间临街铺面,为防止后续出事被追查,二人用假身份信息签订租房合同。之后他们又到二手市场买了桌椅板凳、电视机以及新的货柜,通过网上购买羊初乳、虫草、黑枸杞、蛋白粉、羊奶粉等保健品样品,并在“颐年康”公司的网站上买了两台高电位理疗仪。最后两人给店铺取名“颐年康”并挂牌营业。





利用老客户关系实施诈骗手段





开业当天,杜某两人在街上发宣传单,拉新客户到店上来做理疗,叫客户购买商品,但是效果不好,人气也不旺。开业第一天,杜某两人只卖了两套羊初乳,没什么利润。当天晚上,两人在店上就商量这个事情,一起出谋划策提高“业绩”。张某提议以卖保健品的形式来做,利用杜某手上的老客户资源,签订保健品使用合同,先付款,后在协议时间内退还的方式“售卖”保健品,待消费者退款时告知成品需要成本不能退款,店铺自然有了“业绩”。杜某听后意识这已经是诈骗了,虽然心里害怕,但一想要临近过年了,急需用钱,心一横,听从了张某的建议。第二天,杜某就给自己原来呆过的一家保健品公司的老客户打电话进行推销,也继续街上发传单,拉新客户上门。同时利用一些老年人贪小便宜的心态,每天赠送两个鸡蛋,逐渐得到他们的信任后,向其推销黑枸杞、虫草粉、羊初乳,承诺先交钱,并在协议时间内退还。





诈骗成功携款潜逃





就这样,杜某两人连续营业20多天,老客户加上新客户已经累计达到了103人。2017年1月7日,采取相同诈骗手段,杜某两人在酒店召开了消费者答谢会,当天以赠送羊毛护膝、“福”字、茶叶为由,又推销一些虫草粉、黑枸杞,同时承诺这些钱要退,答谢会持续到中午。下午杜某两人回到店铺,眼见已经收获不少现金,按照之前商量计划便携款潜逃。两人通过不停换乘出租车,变换乘车线路的方式逃窜,逃至三环路外,下车分赃后,又以相同方式各自逃窜。截至被捕时,杜某两人已将所得非法收入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