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发布评估指南 飞机上使用手机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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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中午,民航局发布《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PED)使用评估指南》(下简称《指南》),为航空公司如何验证和评估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的使用提供具体要求和指导。这意味着,距离中国大陆各家航空公司放开在飞机飞行阶段使用手机又近了一步。





《指南》将便携式电子设备区分为“发射型便携式电子设备”(简称T-PED)和“非发射型便携式电子设备”(简称N-PED),其中手机等可以开启蜂窝通讯技术、无线射频通讯网络或其他无线通讯的PED属于前者。





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飞机上使用便携式电子设备,特别是使用手机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多个国家的研究机构和专业组织对机上PED使用进行了持续性研究。波音、空客等飞机制造商也在设计和制造环节考虑如何防止PED干扰。航空无线电技术委员会先后发布行业标准,提出了航空器抗PED电磁干扰的技术规范,为进一步开放机上PED使用奠定了基础。《指南》介绍,近年来,中国民用航空局根据中国国情,也进行了技术测试、规章修订等一系列工作,认为开放机上PED使用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在2017年9月对外公布的最新修订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121部)中,第573条“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禁用和限制”(b)(5)款明确将“合格证持有人认为使用时不会影响飞机导航和通讯系统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排除在禁用设备之外,这也意味着,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开放和使用的决定权被交给了运营民航客机的航空公司。决定在机上放开便携式电子设备使用之前,航空公司需要对飞行员和客舱机组成员进行相关培训。





在开放机上使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前,航空公司需要明确可用的便携式电子设备种类、可用和禁用的飞行阶段、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存放保管和应急处置要求、可用和禁用的模式等。针对手机等T-PED设备的使用,航空公司还需要确定飞机满足相应设计标准,并只允许只用100mW以下低发射功率的无线传输功能(包括蓝牙、紫蜂和工作在2.4GHz波段的Wi-Fi)的T-PED,飞行时,蜂窝移动通信功能(语音和数据)也必须关闭。





不过,《指南》也明确规定,在飞行期间,当机长发现存在电子干扰并怀疑该干扰来自机上乘员使用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时,机长和机长授权人员应当要求其关闭这些便携式电子设备;情节严重的应当在飞机降落后移交地面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并在事后向局方报告。当机上导航和她通讯设备受到干扰或机组人员遇到紧急情况下达指令,机上全部便携式电子设备(医疗类除外)必须禁用。在低能见度飞行阶段等特殊情况下,便携式电子设备也有可能被要求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