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开展保护珍稀野生动物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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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警方开展保护珍稀野生动物宣传





本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朱静)1月12日上午,南京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与秦淮公安分局,在七桥瓮花木鱼虫市场开展了一场以“养宠物、防犯罪”为主题的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宣传活动。





民警现场张贴了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宣传海报,并向市民讲解。





2017年2月,家住南京六合的29岁无业男子仇某通过网络发现有人饲养猴子当宠物,出于好奇,仇某通过网络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猕猴当宠物。2017年6月,南京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在仇某家中发现了这只猕猴,经鉴定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2017年8月,仇某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六合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8000元,所饲养的猕猴被警方送往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这是一起典型的出于喜爱、猎奇、跟风等心理,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作为宠物来饲养的案件。《刑法》第341条明确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教导员马峻说。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自觉抵制购买、消费、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