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浙江重回原点,全电力库模式为电力市场初期目标,这一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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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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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记者 文华维

2018年1月5日,浙江省发改委官网公开发布了《浙江电力市场建设方案》。这一方案于当前最大的突破在于,浙江明确于起步的初期就建立电力现货市场,并拟选定全电力库模式。这一改革路径与其他省份的试点内容有显著区别。

此时,距离浙江启动“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试点已近20年,距离浙江发电侧现货市场试运行恰满18年。

支持者评价说:“只有浙江是真的在做市场。浙江具备走出一条好路子的条件,只要做好设计,很可能做出真东西。”“真东西”所指的,正是电力市场专家20余年一直追求的体现电力商品属性的电力市场。

亦有学者表示:“全电力库模式是一个缺点和优点都很明显的模式。”如何克服浙江自身的约束以及电力库模式的缺点,将是对浙江本轮试验的考验。

方案内容:初期拟采用全电力库模式

根据《方案》,浙江电力市场建设的时间表如下:

到2019年,初步建立浙江电力市场化竞争体系

设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确定浙江电力市场模式,完成市场规则制定和技术支持系统开发,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引入售电侧竞争,培育市场参与主体。初步建立浙江电力市场化竞争体系,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电价,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保障系统运行安全稳定,确保电力从计划管理向市场竞争平稳过渡,为市场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到2022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电力市场体系

优化现货市场交易机制,提高市场出清价格灵敏度;逐步扩大市场范围,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有序放开零售市场竞争,建立需求侧和可再生能源市场参与机制;丰富合约市场交易品种,完善市场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电力市场体系,逐步过渡到浙江中期电力市场。

2022年以后,形成成熟的电力市场体系,建成浙江目标电力市场

开展电力期权等衍生品交易,建立健全电力金融市场体系;完善需求侧参与机制,促进供需平衡和节能减排;探索建立容量市场,科学引导电源投资,形成成熟的电力市场体系,建成浙江目标电力市场。

《方案》详细诠释了初期的市场建设内容。

初期拟采用全电力库模式(Gross Pool),实行全电量竞价上网边际电价出清,辅以差价合约管理市场风险。初期市场主要由现货市场和合约市场构成,开展电能量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为使市场设计具备较好的可扩展性,市场基础模型可采用节点电价模式,用户侧电价采用全网统一电价,发电侧电价可采用分区电价或全网统一电价。

20年前的试点:单一购买者+差价合约竞价

浙江是最早探索并试运行电力市场的省份。

1998年8月26日,国家电力公司向国家经贸委上报了《实行网厂分开建立发电侧电力市场的实施方案框架(试行)》并获得通过。随后,“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试点在上海、浙江、山东、辽宁、吉林和黑龙江开始推行。

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选择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六省(市)试点地区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

此时进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试点的背景是,中国迎来了1949年以来的第一次电力盈余。习惯面对短缺的体制却没法应对新情况。

改革的呼声已逐渐高涨。大家都意识到要把一个实行了许多年却不能适应变化的、短缺经济下的电力体制改造成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电力体制。

在过去短缺年代,电厂的电不愁市场。但在电力供应相对满足需求时,情况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造成了独立发电厂和网省电力公司拥有的非独立电厂调度上的矛盾,发电量的多少及上网电价的高低成为争议的焦点。

由集资办电兴起的独立发电公司纷纷发声,认为调度不公、自己发电受限。

一位时任副总经理说,独立电厂与网内电厂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争相多发多供,特别在买方市场情况下,市场容量受到限制,“僧多粥少”,厂网矛盾更难协调,尽管国电一再强调“三公”调度,但独立发电厂与电网直属电厂之间的公平竞争仍难以实现。

在六个试点中,浙江是首批进入试运行的省份之一。

2000年1月1日,浙江发电侧电力市场正式进入试运行。在此之前,浙江省电力公司把其直管的电厂进行了“形式上的厂网分开”,改组为独立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名义上“成为各自独立的经营实体”。

浙江省电力公司作为发电侧电力市场的单一购买者。卖方主体成员是浙江电网统调的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发电企业共14家,包括秦山核电厂。

市场设计则充分借鉴了澳大利亚模式,浙江方面称之为“单一购买者+差价合约竞价模式”。

授权差价合同被认为是浙江模式设计上的最大特色,用差价合约替代原有的购电协议,保留了政府主导签订年度购电合同的基本要点。这一设计适应了省为单位的销售电价形成机制和财税机制。一位电力市场专家至今还对其赞不绝口,认为这是极其有创意的设计。

差价合约的意义还在于,这部分合约能覆盖了老机组、低效机组的实际情况和新建机组还本付息,用差价合约保住了发电企业的一定收入。这就能缓解发电企业在竞争市场上的风险,差价合约的合约电量将稳定地按照合约价格结算,合约电量以外增发的电量将以市场价结算。

对于初涉电力市场的浙江电力行业而言,这极大减少了市场起步的难度。

同时,建立每天48点价格变化的电量实时现货市场。发电企业通过竞价上网发电,由单一购买者统一收购销售,采用每天按48 时段市场价和差价合约实时结算。

具体操作是:首先由单一购买者与各发电企业签订差价合约,替代原保电价、保电量的购电上网协议。差价合约一年调整一次,2000年度差价合约的合约电价由物价部门按原规定核定;合约电量拟按经济运行部门核定基数电量的85 %确定,形成合约市场。

具体到每天的具体运行,则是倚仗现货交易市场。实行每天48个交易时段(每30分钟为一交易时段)报价上网,市场按电厂(机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上网发电;并确定每时段市场清算价。采用每天48段市场价与差价合约实时结算。

叫停:已不适应区域市场的需要

本希望以改革平息舆论对电力系统批评的六省市试点,并未让中央政府以及舆论满意。

2000年上半年,由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联合组成的工作小组经过详细调查后认为,试点没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也没有取得可以在其他省份推广的成功经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将试点失败的原因归结为以下三点:

第一,厂网公司没有在产权关系上彻底分开,各省市电力公司既有电网公司又有发电公司,在与独立发电企业共同竞价上网的过程中,很难在制度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试点中的竞价模式不能真正反映成本。但如果加大竞价比例,具有还本付息压力的先进机组在与即将淘汰的老机组竞争时,又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还有,地方政府过去对一些外商投资电厂电价及投资回报率承诺等问题,导致市场参与的积极性大打折扣。

第三,由于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撤销省市一级电力局的工作进展缓慢,因而难以建立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

进入2000年后,舆论对国家电力公司的批评升级,此时二滩弃水的效应持续发酵。在最高层的介入后,电力改革的主导权转移至国家计委。

200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内容作必要的调整。核心内容是:(1)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由国家计委牵头。(2)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6省市外,其余各省一律暂停执行地方政府或电力企业自行制订、实施的“竞价上网”发电调度方式。有关省为实体的试点范围暂不扩大,尚未进行的一律暂停。

至此,浙江的发电侧电力市场仅限尴尬的运行。

此后的2001年4月10日,时任全国人大主要领导曾到浙江省电力公司进行考察并听取了省电力公司的汇报,详细了解了浙江“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试点的发电市场的建设、电价竞争、电力交易及实际运营情况,为完善和修改电力法做调查研究。

2002年2月10日,5号文印发。此轮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是打破省间壁垒,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在区域市场进行竞价上网。

2003年6月,国家电监会相继印发《关于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华东电力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东北和华东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一个月后的2003年7月浙江发电侧电力市场停止运行,官方的解释是“由于严重缺电”。

国家层面正式发文叫停则是2004年。建设区域市场的一大条件是,必须终止省级电力市场试点。

东北电力市场筹备组于2004年提出了实现模拟运行转入试运行目标的十项前提条件,其中一条即为“关于终止三省现行电力市场试点的问题”。国家电监会领导当即指示,“最好由国家电监会与发改委共同发文终止”。

2004年5月7日,国家电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向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等六省市计委(发改委)、经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发文。这份通知明确了“六省市现行的‘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省级电力市场已不适应区域电力市场的需要”。要求:停止六省市开展的“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省级电力市场试点工作;未经国家批准,各省(市、区)不得自行建立以“竞价上网”和以“市场采购”等名目变相竞价的省级电力市场。

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停滞后,各省倾向于建立省级电力市场。

在一次调研中,上海市表达了重建省级电力市场的意愿。在他们看来,省级电力市场运作的效率并不一定比区域市场差。在他们看来,2004年之前,上海电力市场的运作非常成功,市场规则经过严格的认定,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之间关系融洽,既没有影响发电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没有影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市场运作有一定的结余,为政府解决电网公司和发电企业共同面临的一些问题作出了贡献。浙江省亦认为,“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试点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和宝贵的经验。

至今,如何评价1998年“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试点效果依然分歧巨大。

20年后,浙江重回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