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买一楼赠小院 如今却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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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于海宁通讯员宗嘉杰)去年12月29日,沧州读者王女士爆料称,她在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润景逸园小区购买了一栋1楼住房,当初开发商承诺买一楼赠送小院,然而交房时原本承诺赠送的小院却要收费,不交钱就不给钥匙。随即,记者赶到现场调查采访。
在润景逸园小区,王女士带着记者来到她家所在的1号楼。记者发现,1号楼南侧有一排用铁栅栏封闭起来的小院,而且按户分割,部分小院因业主入住已经使用,1楼每个户型都有通往小院的门。“这就是我家,现在南门也被开发商给封起来了。”王女士气愤地说。她家南门被铁栅栏封死,无法进入。“我是着急住房,实在没办法才交的小院的钱,一共4万多呢。”润景逸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无奈地告诉记者。
据王女士介绍,她是2012年购买的润景逸园小区的房子,2014年10月份开发商开始安排交房,在开发商规定的交房期限内,王女士把剩余所有房款一并交齐。“当初开发商承诺买一楼赠小院,家里人都感觉不错,就交了十多万首付款。”王女士说。随后,王女士爱人给记者提供了一段润景逸园销售人员有关销售的视频资料,内容显示,当时确实承诺买一楼赠送小院。
王女士将购房合同拿给记者,据合同显示,开发商为河北润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分公司,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自2011年12月31日至2051年12月30日),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该商品房的用途为配套公寓。但是合同中并没有体现赠送小院的条款。“小院原本就是属于业主的公共用地,不赠送也就算了,现在竟然明目张胆收费。”王女士说。与王女士境况相同的还有8位业主。
据另一位业主反映,他也因着急入住才交了购买小院的钱,同时购买了车库,但在办理房证时,这些都没有体现出来。这让业主十分不解。
那么,开发商承诺赠送的小院,是否有权赠送或卖给购买一楼的业主呢?为此,记者与润景逸园小区开发商(河北润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分公司)取得联系。负责人翟文良(音)对此称,业主王女士所表述情况不实,随后以要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进一步采访。据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正在积极协调王女士遇到的问题。
随后,记者查阅了《物权法》,第73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居民楼前的小院到底归谁所有,开发商到底有权买卖或者赠送吗?王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这个问题,早日拿到新房钥匙。同时王女士还称,她所购买润景逸园小区住房是2014年10月交房,但直到2017年才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就这些问题,记者将持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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