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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国各地养老保险基金存在两极分化、苦乐不均的现象。据人社部《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6》,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达7个,东北三省就包含在内,其中黑龙江省不仅当期收不抵支,累计结余也已“穿底”。相比之下,广东、江苏、浙江等东南沿海省份的支付压力要小得多。
曾益认为,对于养老保险基金较为富余的省份,养老金的上调对养老保险基金状况的影响不大;但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盈余不太富有的省份,上调对养老保险基金状况的影响较大。
“但伴随着征收体制改革、延迟退休年龄、国有股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等政策的实施,这一影响可以逐步被消化。”他说。
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替代率,保障退休生活水平
据了解,各省份的人均每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常常受到社会关注。实际上,受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工资水平等因素影响,各省人均基本养老金的绝对数额存在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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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根据2018年各省数据测算,人均每月基本养老金前三名西藏(8220.5元/月)、北京(4313.5元/月)、上海(4289.7元/月),与后三名吉林(2197.4元/月)、重庆(2343.3元/月)、四川(2393.5元/月)相差悬殊。
对此曾益指出,与其关注各地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绝对数额,不如关注各地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后者能准确反映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离退休人员真实的养老保障程度。
所谓“替代率”是衡量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的一个主要指标,可以理解为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替代率下降意味着养老金的保障水平也相应下降。
按照国际经验,养老金替代率大于70%,即可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如果达到60%-70%,即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于50%,则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有大幅下降。
据统计资料,1999年之前,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总体维持在75%以上,但之后呈逐年下降趋势。曾益介绍,目前全国养老金替代率约为50%,各省养老金替代率约为40%-60%,其中西部省份最高,中部省份其次,东部省份最低。也就是说,经济较发达地区的职工退休后,更不易维持原来的生活水平。
曾益认为,未来通过提高养老金涨幅来提高养老金替代率是一个可行的办法,不过前提条件是要有足够的财力(如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基金有足够的盈余)、养老金全国统筹、征收体制改革落实到位、推进国有股划转充实社保基金。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薛惠元今年在一篇论文中分析,过去养老金替代率降低与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工资快速提高有关,“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趋于平稳,养老金平均替代率水平会有所回升”。
他认为,提高养老金替代率,需要完善养老保险“长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提高最低缴费年限,尽快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合理确定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依据物价等因素自动调整
我国连续多年调整基本养老金,但目前还没有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研究者认为,各地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应该依据经济发展、物价水平逐步提高,但实际上由于缺乏调整机制,国家在调整时不得不考虑更多其他因素,如当地财政支付能力等。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经济学院社保系主任孙守纪告诉南都采访人员,目前调整标准是政府部门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决定的,应该参考国外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如采取物价指数或者生活成本指数等作为调整标准,逐步向这些指数看齐,也就是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的调整机制。
稿源:(ZAKER生活)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sdfnews0H611X142020.html
标题:省份|养老金“16连涨”落地,26省份公布调整方案,本月底发放到位(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