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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日前,工信部、发改委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完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稳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支持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登陆资本市场 。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对接资本市场 。
以下为意见全文:
一、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
(一)健全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体系 。以《中小企业促进法》为基础,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 。鼓励地方依法制定本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法规 。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法律法规评估制度和执行情况检查制度,督促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
(二)坚持公平竞争制度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公正公平对待中小企业,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实现大中小企业和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审查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投诉、公示、抽查制度 。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
(三)完善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和发布制度 。健全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定期发布中小企业统计数据 。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状况调查统计制度,编制中小微企业金融条件指数 。加强中小企业结构化分析,提高统计监测分析水平 。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开展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分析 。完善《中小企业主要统计数据》手册,研究编制中小企业发展指数 。适时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
(四)健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 。坚持“政府+市场”的模式,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整合共享各类涉企公共服务数据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创新小微企业征信产品,高效对接金融服务 。研究出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公示查询和信用监管等 。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基础作用,将涉企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 。
(五)完善公正监管制度 。减少监管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推广全程网上办、引导帮办,全面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 。推进分级分类、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避免对中小企业采取简单粗暴处理措施,对“一刀切”行为严肃查处 。
二、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制度
(六)健全精准有效的财政支持制度 。中央财政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县级以上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建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公司制母基金,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完善基金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绩效评价 。
(七)建立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长效机制 。实行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对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 。落实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
(八)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机制 。修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完善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 。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应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
稿源:(未知)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sdfnews0H411B962020.html
标题:十七部门|十七部门:支持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登陆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