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明年起上调居民用水每吨上涨0.2元

  湘潭在线12月2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采访人员 王超 通讯员 易星星)自明年1月1日起,湘潭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将调整,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75元/吨调整到0.95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1.00元/吨调整到1.4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由1.50元/吨调整到1.70元/吨。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范围是湘潭市城区,包括雨湖区、岳塘区、湘潭高新区、昭山示范区,湘潭经开区参照执行。调整后的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次抄表仍按原价格执行,第二次抄表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此外,为保障低收入居民家庭不因收费标准调整受影响,对城区持证低保户、特困户每户每月分别减免6吨用水和10吨用水的污水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