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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员工工作日猝死被不予认定工伤 只因没打卡?(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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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了该案。

事件

猝死工作仓库附近未被认定工伤

小高原本是一家物流公司聘请的仓库监管员,被安排在另一家公司监管抵押物资。

一般情况下,小高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6时。该物流公司要求监管员在钉钉软件上打卡上下班,并在微信监管群内上传工作照片和监管物资情况。下班后小高居住在物流公司安排的宿舍里。

小高去世前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工作生活,但他的手机曾出现故障,无法完成钉钉打卡。2018年8月11日17时20分左右,小高因手机出现故障,无法上传工作照片,曾前往邻近的监管点找同事请教。18时50分左右,同事陪同小高一起回来。19时20分许,小高拍照上传了工作照片下班。20时许,小高还曾到保安值班室找人聊天,之后回了宿舍。

次日19时10分,物流公司的监管部主管查看监管员上传的照片和上下班打卡情况时,没有看见小高当天上下班打卡的记录,也没有看见他上传至微信群的工作照片。当天20时许,小高被发现倒在厂区仓库附近的道路上死亡。

宁乡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出具《小高死亡情况证明》载明:经初步调查,结合现场勘验及尸表检查等情况,排除他杀,死者家属不要求做尸体解剖检验鉴定。宁乡市公安局法医出具《情况说明》,分析死者死亡时间在白天。

小高去世后,物流公司向长沙市人社局提出对小高的工伤认定申请。2018年10月26日,长沙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认为小高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并送达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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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人社局|员工工作日猝死被不予认定工伤 只因没打卡?(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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