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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法律对于快件丢失如何赔偿是有明确规定的。
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2018年最新《邮政法》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并明确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可是发生快件丢失后,不少快递公司总是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与快件混为一谈,曲解《邮政法》,抓住“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作为减轻责任甚至免责的一条依据。消费者则认为,快件丢失应适用《合同法》等有关的民事法律,按快件实际价值赔偿。双方各执其词,发生快件丢失后,快递企业很少主动公平理赔,逼得消费者到处投诉甚至诉诸法律,维权劳神费力。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光认为:快件不是邮政普遍服务业务邮件,不应该适用《邮政法》,而是适用《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运输人也就是快递企业对运输的快件有保管责任,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保价”与否不是认定赔偿责任的依据。即使未保价,只要消费者能够证明物品的价值及其他损失的具体数额,都可以依法提出赔偿。
减少纷争还需更多保障机制
令人欣慰的是,发生快件丢失,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法院大多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判决快递企业据实赔偿消费者损失。但在索赔路上,由于信息不对称、力量对比不平衡,消费者维权还是处于弱势地位,不少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电商产品都是由商家给消费者提供包邮服务或是在消费者付款时就将货款、运费打包给了商家。商家与快递公司发生运输合同,多数电商都没有采取保价服务。由于竞争激烈,快递服务价格并不高,快递公司作为搬运工,承担快件丢失的能力有限。虽然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但保险公司并不热心这一险种,快递企业推出的保价服务,都是企业自己承担风险。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一名负责人认为,解决快件丢失纷争还要从源头上想办法,要强化电商的保价意识,要推行保险机制,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不少消费者认为,消费者势单力薄,光靠消费者与快递企业对簿公堂,远远不能对快递企业丢失快件形成约束和惩戒效果,呼吁有关部门对快递行业运输质量进行更规范的管理,完善快件丢失的监督和处理机制,方便消费者快捷维权。
律师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快递服务时,要注意以下三个要点:一是选择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专业快递公司,注意保管邮寄凭证;二是收件人一定要先验货后签收;三是要看清楚货运单上的具体内容,认真详细地填写好快递单(尤其是邮寄物品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寄贵重物品最好选择保价。
稿源:( 湖南日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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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快递|快件时有丢失索赔劳神费力,你遇到过没?(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