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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女大学生直播走红后跳槽 被经纪公司索赔50万元(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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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约定50万元赔偿金,这笔钱到底要不要赔?

大学毕业前签合同成了女主播

2018年3月15日,美莱公司与李倩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艺人培训及演艺经纪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美莱公司会针对李倩展开全方位专业培训、制订培训计划,将她打造成符合在线演艺主播条件的专业艺人。

同时,李倩作为美莱公司的独家签约主播,美莱公司提供的直播平台是李倩从事网络在线演艺直播活动的独家及唯一平台;在合同期内,她不能同任何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任何形式的经纪合同、演艺合同、唱片合同等任何与其工作性质相关或与娱乐行业相关的合同,也不得聘请任何第三方单位为代理人或者经纪人。

合同还约定,李倩直播时所使用的账号在合约期限内属于公司财产,在合约期满后属于共同财产,也不得私自签约其他平台或者公会(“公会”在直播平台指经纪公司)。此外,主播实名认证的银行卡视为提现卡,由公司统一保管佣金,提现后结算工资发给主播。

一旦在合同期限内,由于李倩的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她应返还因合同所得全部收益,并向美莱公司支付50万元或李倩因违反有限续约约定而获取或可能获取的所有收益的10倍(以较高者为准)作为违约金等。


稿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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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怀化:女大学生直播走红后跳槽 被经纪公司索赔50万元(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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