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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后处境尴尬 劳教制度2013年已废止(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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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苑宁宁介绍,遇到这样的未成年人,负责侦办案件的基层公安机关需要通过内部程序向省级公安厅申请,公安厅认为可以适用收容教养并批准后,再由基层公安机关作出收容教养决定并交付执行。“一般情况下,被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会先被移送至司法行政部门,由当地的监狱管理局交给未管所代管。”苑宁宁说,这种方式没有法律授权,也是违反法定程序的,但在一些地区确有尝试。

苑宁宁在甘肃未成年犯管教所就遇到过这样一个孩子,只有13岁,已经杀了两个人,没有父母,被政府收容教养。

另一个问题出在“代管”,代管是代为管理,而非正式羁押。他们与真正的未成年犯穿不同的衣服,单独关押,不戴戒具,不用从事劳动。但在代管期限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些地方会把这些孩子一直关在里面,直到成年。苑宁宁说,这很不合理,可能变成一种变相羁押。“如果孩子的父母要打行政诉讼去告状,也是很大的麻烦,司法行政部门败诉的风险很大。”

北方某地的未管所就有过这样的案例。当时,未管所代管了两名收容教养的孩子,派驻检察官便不断发出检察意见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表示在未管所收容教养是违法的。


稿源:( 新京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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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未成年人犯罪|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后处境尴尬 劳教制度2013年已废止(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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