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实录( 五 )

改革加大了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税负差、超采区和非超采区地下水税负差,促使企业调整用水结构。例如,北京某热电有限公司改革前全部使用地下水,改革后企业优先使用地表水,上半年少采地下水3万方,降幅达64%。在多种节水压采措施的共同作用下,上半年9个扩大试点省份超采区取用地下水量同比下降9.28%。

二是高耗水行业用水总量得到控制。改革规定对超计划用水加倍征收水资源税,促使高耗水企业强化内部用水管理,加大节水设施投入,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例如,四川省纳入水利部门水量监控的6家大型造纸企业上半年用水总量同比下降63%。再如,山东某纸业集团位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企业负责人介绍,改革前制浆和造纸全部取用地下水,改革后,企业对工厂清水消耗严格实行定额控制,优先取用地表水,并新上中水膜处理回用工程,上半年企业少采地下水228万方,降幅达61%,用水总量减少114万方,同比下降12%。

三是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改革规定对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投入,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源。例如,陕西省某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改造生产系统冷凝水回收系统、提高水处理装置运行效率等多项技改措施,重复利用中水等77万吨,占企业总用水量的7.45%。据水利部门统计,陕西省工业企业今年上半年污水处理再生水使用量超过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