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实录( 四 )

中央电视台采访人员提问

中央电视台采访人员:水资源费改税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具体举措,也是构建绿色税制的重要内容。目前,水资源税改革扩大试点已经超过半年,我想请问财产和行为税司孙群副司长,试点半年来成效如何?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实录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 孙群

孙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等9个省市实施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试点地区各级税务、财政、水利等部门紧密协作,持续完善“税务征管、水利核量、自主申报、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共治模式。今年上半年,9个扩大试点省份水资源税纳税人共入库税款约88亿元,其中地表水水资源税收入约30亿元,地下水水资源税收入约51亿元,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水资源税收入约7亿元。总体看,费税制度转换顺利,扩大试点运行平稳,节水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量开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