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目标基金出炉:退休后多了一份收入( 七 )

税收递延提供支撑

已经试点商业养老保险

值得关注的是,养老目标基金税收递延的落地,或已临近。

其实,投资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已经有了税收递延的试点政策。今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和苏州工业园区内,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的人,通过“个人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每月扣除额度取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的较小值(孰低原则)。扣除额度内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待将来领取养老金时,其中25%的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的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值得关注的是,试点结束后,根据试点情况,结合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还将“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也就是说,未来通过投资公募养老基金,也能享受到这一税收递延政策的红利。

富国基金举例说,按现在个人养老金税收递延为当月应税收入的6%或1000元(孰低原则)计算。若全额递延,即当月应税收入的6%为1000元,反推之后,扣除各项社会保险金后月收入约为20167元(1000÷6%+3500,以当前个税起征点3500元计算),此时个人所得税税率可达25%一档。假设此人从30岁开始每月出1000元购买养老目标基金,如果不出台税收递延政策,这1000元每月需缴税250元,连续30年总计36万元的收入应缴税9万元。如果做税收递延缴纳,所投资的养老目标基金年化收益率5.5%,到退休时,资产净值总数是91.70万元。按照现在的规定,其中25%免税,剩下75%的金额交10%的所得税,这些养老目标基金赎回时将缴税6.88万元。对比没有税收递延缴纳的9万元,合计省下2.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