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透视丨聚焦美欧日零关税对全球贸易格局影响及启示( 三 )

实际上,无论是双边贸易还是多边贸易体制都一直在围绕零关税做文章,毕竟,零关税意味着进出口国家间的关税免征,本质意义上有助于商品的跨境交易和流通。比如,早在1997年3月,40多个WTO成员达成《信息技术协议》,将计算机设备和零件、通信设备、半导体设备和零件、软件、科学仪器等6类产品涵盖在内,分三个阶段将这些产品的关税降为零。

在双边贸易安排下,零关税也往往是各国自贸协定最为吸睛的内容之一。比如,早在2003年10月1日起,中国和泰国就决定提前把双方蔬菜、水果贸易的平均关税由此前的30%降为零,这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的第一个零关税协议,也被视为是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零关税的要求同样出现在我国与发达经济体之间签署的自贸协定上。比如,2008年中国和新西兰签署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的全面自由贸易协定,也是我国与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其中就明确了双方约定结束日期的多数商品的零关税优惠。

当前,我国与新西兰正在进行自贸协定的升级谈判,其背后无疑传递出了我国积极推进自贸区战略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