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透视丨聚焦美欧日零关税对全球贸易格局影响及启示( 二 )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人员采访的专家也认为,在当前逆全球化论调盛行以及多边贸易体制屡受挑战的今天,我国需要实现与不同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之间的平等互利共赢的贸易安排或区域协定,同时,在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下积极作为,更多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思路,主动应对国际贸易体系重塑和变化。

多点开花,我国自贸区安排稳定增长

实际上,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下,寻求更为深入的区域一体化以及自贸区安排,是当前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我国亦不例外。应该说,自加入WTO以来,我国自贸区建设进程一直在稳步推进中。

根据商务部统计,自2002年以来,我国已经与24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6个自由贸易协定,自贸伙伴遍及亚洲、大洋洲、南美洲和欧洲。目前,中国正在进行的自贸区谈判有13个,包括《区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日韩自贸协定、中国-挪威自贸协定、中国-以色列自贸协定、中国-巴拿马自贸协定、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的升级等相关的谈判。此外,我国还在与10个国家开展自贸协定联合可研或升级联合研究。

应该说,我国主张基于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的磋商实现与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之间的区域协定或双边贸易安排,旨在共同促进多边贸易体制发展。正如高峰所言,“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多边贸易体制的总体框架,维护多边贸易秩序。同时,成员间的自贸安排也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有益补充和积极推动力量。中方一贯主张建设开放透明、互利共赢的区域自由贸易安排,只要符合世贸组织原则,有利于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我们都持积极态度。同时,我们希望能够维护世贸组织的团结,与各成员一道,共同捍卫和发展多边贸易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