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集资超10亿诈骗4亿多 湖南一集团董事长获刑20年( 二 )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曾雯与他人合资成立湖南牧羊人集团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因公司资金短缺,曾雯等人在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10年10月开始向社会公开集资,大部分资金被曾雯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及购买大量豪车等奢侈消费。至2014年10月案发,被告人曾雯累计非法集资金额1085580700元,累计集资人数1670人,实际诈骗金额431697532元,涉及集资债权人1339人。被告人陈安生在湖南牧羊人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期间,集资金额19980000元,获取融资奖励费和利息差2855250元。被告人曾爱国在湖南牧羊人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期间,集资金额973799700元,其中经其本人签字的集资金额142476500元。被告人袁桂华在湖南牧羊人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期间,集资金额8290000元,获取融资奖励费64733元。被告人曾雯还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恶意透支,共计诈骗所得2429036.4元。(采访人员 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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