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小伙和未满14岁女友发生关系 被判强奸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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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友父亲将他送进派出所

潇湘晨报7月18日讯 1998年出生的小任谈了一场恋爱,却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2016年8月,小任与女友小钟发生了性关系,此时女友还差两个月才满14岁。

近日,长沙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小任因强奸罪获刑三年九个月。

小情侣网恋后发生性关系

小任是岳阳人,没读完小学就早早外出务工。2016年上半年,他通过QQ认识了小钟,不久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在与小任聊天时,小钟告诉小任,她的真实年龄为13岁,之后她还告诉小任,她的出生日期为2002年10月25日。

2016年8月9日,小任从岳阳来长沙看望女友。小任在长沙市雨花区金井小区的“金海岸”宾馆,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入住该宾馆8303房间。

该宾馆的监控视频显示,8月9日14时多,小钟陪同小任到“金海岸”宾馆登记入住,8月10日8时许,小钟手提早餐敲开宾馆房间门后进入房间,当日16时许小任到宾馆前台续房,小钟与小任共同返回宾馆房间。8月11日7时许,小钟再次手提早餐敲开了小任房间门后进入房间,当日16时许她与小任共同离开宾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