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法院联合交警部门成功扣押“老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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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法院联合交警部门成功扣押“老赖”车辆查封现场。

  红网时刻湘潭6月28日讯(通讯员 王伟忠 采访人员 楚湟)6月25日,韶山市法院通过查控被执行人机动车辆工作机制,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车辆一台。这也是湘潭市首例交警部门协助法院成功扣押车辆的典型案例。

  韶山农商银行与冯某、刘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生效后,因被告未主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本案经申请进入执行程序。经司法网络查控,韶山市法院执行局发现冯某、刘某名下有多台车辆,遂对其名下车辆实施查封,但一直未能实际扣押。

  三部门联合下文后,韶山市法院迅速展开被执行车辆摸排清查工作,及时向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反馈并送达协助执行相应法律文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当即启动网上查控。6月25日,交警指挥中心锁定涉案车辆后,警务站立即暂扣该车辆,同时通知该院执行局派员赶赴现场。但在交警扣押过程中,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另拿钥匙将车辆从扣押现场开走。执行人员发现此情况即与被执行人联系,通过做其思想工作,最终将车辆追回,并扣押至韶山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