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执行难,湘潭法院很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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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难,湘潭法院很拼的!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线指挥案件执行。(采访人员 刘建强 摄)

  从“基本解决”迈向“切实解决”——

  破解执行难,法院很拼的!

  湘潭在线12月2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采访人员 刘建强 通讯员 雷阳)1月1日至12月18日,湘潭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4655件,结案13445件,结案率91.74%,执行到位金额19.0914亿元。执行工作的各项数据仍持续高位运行,与“老赖”不懈“战斗”,执行法官仍然很拼。

  重点领域执行加码

  2018年,在公司拖欠工资未支付的情况下,某重装集团公司姜某良等62名职工先后向雨湖区法院和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护合法权益。2019年年初,经法院民事判决书和仲裁委裁决书、调解书确认,公司需向62名职工支付工资及补偿金共计65.5万元;6月至10月,62人陆续向雨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是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雨湖区法院立案执行的一起典型的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院传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并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询的方式,全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由于涉案公司是一家名下有20多个子公司、总资产125亿元的大企业,是湘潭市民营企业的纳税大户,省、市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公司的经营困难,对其名下资产的处置牵一发而动全身,直接控制、处置其名下资产均需慎重。

  但考虑到该系列案件为涉民生案件,执行法院与公司进行了多次协调。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公司名下一子公司在该院有作为申请执行人案件,通过采取有关措施,法院在较短时间内顺利执行到位110万元执行款。经集团公司同意,这笔执行款被用于支付系列案件民工工资。最终,62起涉民工工资案件全部顺利执结。

  2019年,湘潭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行行动——开展对涉黑恶势力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的专项执行行动,进入执行程序的7件涉财产刑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结案6件;开展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市中院立案执行的周某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及李某某受贿罪财产刑执行案,立案后一个月内实际执行到位1500万元;开展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今年湘潭市法院共收案1354件,结案1060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7.8381亿元;开展涉工程机械行业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接受移送案件69件已全部执结,执行到位金额359万元,查扣机械设备、车辆55台/套,查封房产13套,拘留被执行人5人,执行成果估值7600万元。

  惩戒“老赖”决不手软

  2013年1月,阿兰与李某、刘某合伙经营黄金店。2015年4月,双方协商退伙未果,李某、刘某趁阿兰未在店内之机,拿走店内黄金制成品,阿兰遂起诉至湘乡市人民法院。2018年6月,终审民事判决书确认李某、刘某应当共同向阿兰返还私自拿走的价值473720.98元的黄金器制成品。同年12月,因李某、刘某未履行义务,阿兰向湘乡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起物权纠纷案在湘乡市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两被执行人并未履行义务及如实申报财产。法院通过调取刘某的银行交易流水记录查明,在该案审理期间,刘某分两次以现金支取的方式,擅自转移其名下理财产品,共计324万余元。同时,被执行人李某、刘某拿走本案涉案黄金器制成品回江苏常州后,刘某的儿子刘某华则在常州市开设了一家金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