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福州一会计称老板授意其伪造他人公司印章,认罪认罚被判缓刑

2019年7月底 , 福州一会计俞某琴在家中被抓获 , 原因是偷刻他人公司印章 。 庭审中 , 俞某琴称系老板授意 , 对自己的行为认罪认罚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人员11月16日检索发现 ,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公布的判决书显示 , 今年6月 , 福州市仓山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俞某琴犯伪造公司印章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判决书显示 , 被告人俞某琴 , 女 , 1992年5月19日出生于福建省福清市 , 汉族 , 大学专科文化程度 , 案发前系福建省艺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 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 , 现住福建省闽侯县 。 因涉嫌犯伪造公司印章罪于2019年7月31日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取保候审 , 2020年5月12日被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5月21日 , 被告人俞某琴利用持有的旧合同中中置信(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盖章为模板 , 偷刻中置信(福州)信息有限公司印章一枚 。
2019年7月30日12时 , 被告人俞某琴于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苑B区被民警抓获 。 次日获取保候审 。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福州一会计称老板授意其伪造他人公司印章,认罪认罚被判缓刑
文章插图
俞某琴伪造公司印章案庭审现场 。 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截屏图
中国庭审公开网中视频直播了俞某琴伪造公章案件一审的庭审情况 。 庭审现场 , 俞某琴对自己的私刻公章的行为供认不讳 。
面对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提问时 , 俞某琴表示 , 是所在公司的老板李某耕授意她去做这个事情 , 先根据对方公司的模板 , 自己刻一个章 , 事前也明知是假章 。
“2019年5月 , 我们老板李某耕让我去找到中置信公司盖章的合同模板 , 然后拿去复印之后寄给了李某辉找的一家店刻印章 , 事后去工商局办理了股权解押手续 。 ”俞某琴说 。
俞某琴还表示 , 她在这个事件中并没有获利 , 目前自己处于哺乳期 , 孩子8个月大 , 愿意认罪认罚 。
庭审现场 , 公诉人表示 , 对于庭审中俞某琴提到的老板李某耕(的情况) , 已经督促侦查机关进行侦查 。 关于俞某琴伪造公司印章罪 , 事实证据确实充分 , 被告人俞某琴供认不讳自己的罪行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俞某琴辩护人认为 , 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 , 即偶犯、初犯 , 主观恶性较小 , 被告人仅是公司员工 , 听从老板立意 。 同时被告人需要赡养老人、抚养处于哺乳期的八个月大的婴儿 , 家庭负担比较重 , 恳请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
“整件事情我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 , 我现在在哺乳期 , 也希望法官能够从宽处理 。 ”俞某琴说 。
经审理后 , 法院对该案作出当庭宣判:被告人俞某琴伪造公司印章 , 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 被告人俞某琴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认罪态度较好 , 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综上 , 认定被告人俞某琴犯伪造公司印章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福州一会计称老板授意其伪造他人公司印章,认罪认罚被判缓刑】俞某琴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没有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