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8人落网,涉案资金上千亿 警方提醒:勿租、售、借手机卡银行卡(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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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督“2·11”专案侦破的典型个案
1.陈某军贩卖银行卡团伙 。2018年,郴州陈某军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境外贩卡团伙成员龙某,龙某以每套2000元的价格收购陈某军的“四件套”,后龙某又介绍其他贩卖银行卡团伙给陈某军,至案发时,陈某军共贩卖736人的1821张银行卡,其团伙分6个层级,骨干成员30余名,将卡贩卖至东南亚多个国家和地区 。
2.欧阳某明贩卖银行卡团伙 。经陈某军介绍,2019年8月欧阳某明发展类似贩卖银行卡团伙,将他人银行卡贩卖至台湾等地区,至发案时已卖出323人的691张银行卡,其中团伙骨干成员20余名 。
3.欧阳某林贩卖银行卡团伙 。经陈某军介绍,2019年4月欧阳某林发展类似贩卖银行卡团伙,将他人的银行卡贩卖至东南亚等地区,至发案时已卖出652人的1742张银行卡,其中团伙骨干成员20余名 。
4.广东赵某利、方某伟“四件套”中转层级团伙 。陈某军、欧阳某林将“四件套”包装好后通过快递发给广东赵某利、方某伟等中转层级,赵某利、方某伟将这些“四件套”再包装,通过航空运输报关出境,将“四件套”贩卖给境外犯罪集团,每套非法获利40至150元不等 。
5.郴州宋某源“跑分”团伙 。共抓获团伙骨干成员30余名,该团伙成员使用本人或亲属、购买的银行卡进行“跑分”犯罪,利用正常用户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支付账户进行洗钱,为电诈、赌博、色情等犯罪规避公安机关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