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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华 , 曾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 , 受贿价值人民币632万余元的财物、人民币197万元、美元2.5万元 , 共计折合人民币846万余元 。其中 , 王爱华担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期间 , 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多个开发商那里为自己和亲属购买商铺、住宅5套 。
一审公开宣判 , 王爱华犯受贿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 对被告人王爱华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 扣押在案的赃款上缴国库 , 已查封房产由查封机关依法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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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播中推销楼盘 称“买房就是爱国”
看法新闻采访人员检索相关报道时发现 , 王爱华因2009年时在一档电视栏目中发表的言论而备受关注 。
2009年1月12日 , 合肥电视台《都市直播车》栏目给滨湖新区的房产商做了一次直播广告 , 而到场嘉宾就包括时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的王爱华 。王爱华在节目中极力推销楼盘 , 在节目临近结束时 , 王爱华还喊出了“买房就是爱国”的口号 。王爱华的该言论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 在网上引起几乎一边倒的批评 , 因此事王爱华还被网友称为“王爱国” 。
据《新闻晨报》报道 , 在3万多名网友参与的调查中 , 96%的网友认为 , 将买房和爱国联系起来 , 纯属牵强附会 。当时正是楼市一片惨淡之际 , 有评论称这意味着王爱华局长急切的救楼市心理暴露无遗 , 网友更是质疑不买房是不是就不爱国了?
《郑州日报》曾发表评论称 , 这样的以号召、口号为利器 , 意欲绑架公众的做法 , 在本土还是第一次出现 。这样的自以为占据了道德情感的制高点 , 赤裸裸地为资本掠夺造势 , 公开威逼公众 , 于本土的官员来讲 , 还是头一遭 。爱国是一种好的情怀 , 不是失德官员嘴上的唾沫星子 。
极少有不爱国的一般国民 , 却常有拿爱国做幌子 , 行一己私欲的权势人物 。他们真实的用意不是爱国 , 而是爱资本 , 爱自己 。这样的爱国论 , 其实就是误国 , 比清谈误国还误国 。
受贿事实:
一、2003年至2004年 , 王爱华的丈夫张某1先后三次在办公室共收受安徽博澳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1现金人民币100万元 , 2011年王爱华知道后未予退还或者上交 。
【房地产|反腐纪实:女贪官高喊"买房就是爱国",自己超低价购买5套商铺】二、王爱华利用担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 , 接受程某的请托为其公司在办理房地产项目规划审批等事宜上提供帮助 。2003年春节至2004年中秋节期间 , 王爱华先后6次收受程某给予的现金、购物卡 , 共计折合人民币3万元 。2004年12月 , 王爱华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人民币81.95万元的价格从程某的公司购买商铺一套 。2005年7月 , 因程某被合肥市纪委调查 , 王爱华安排家人补交购房款人民币24万元 。经认定 , 王爱华购买上述房产时 , 房屋实际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01.95万元 。
三、2003年至2012年 , 王爱华利用担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 , 接受吴某1的请托 , 为吴某1公司在办理房地产项目规划审批等事宜上提供帮助 。2004年上半年至2012年春节期间 , 王爱华先后收受吴某1给予的现金、购物卡共计折合人民币7万元 。2007年6月 , 王爱华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人民币139.46万元的价格从吴某1的公司购买商铺一套 。2012年上半年 , 因吴某2被安徽省纪委调查 , 王爱华安排家人补交购房款人民币30.2255万元 。经认定 , 该房产当时实际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01.88万元 。
四、2003年至2012年 , 王爱华利用担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 , 接受刘某2的请托 , 为刘某2的公司在办理房地产项目规划审批等事宜上提供帮助 。2006年9月 , 王爱华为其胞妹王某1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人民币57.7252万元的价格从刘某2的公司购买商铺一套 。2010年 , 王爱华收受刘某2给予的现金人民币2万元 。经认定 , 该房产当时实际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10.63万元 。
稿源:(周周好报)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110Yb5P2020.html
标题:房地产|反腐纪实:女贪官高喊"买房就是爱国",自己超低价购买5套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