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报告以支付宝推出的“相互保”在2018年11月转变为“相互宝”为例 , 前者全名为“相互保大病互助计划” , 是信美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相互保险业务 , 相互保险条款等须接受银保监部门的监管 , 后来因监管部门的约谈停止;后者变成了由蚂蚁金服独立运营的“网络大病互助计划” , 从“互助网+保险”转变为“互联网+互助”后 , 从有监管变成了无监管 。
目前 , 滴滴、苏宁、360、美团、百度等互联网公司纷纷开始进行网络互助业务 , “网络互助”发展持续提速 。
今年9月初 , 中国银保监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发布《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报告称 , 相互宝、水滴互助等网络互助平台会员数量庞大 , 涉众风险不容忽视 , 部分前置收费模式形成沉淀资金 , 存在“跑路”风险 , 如果处理不当、管理不到位还可能引发社会风险 , 要尽快研究准入标准 。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慈善分会副秘书长、华中科技大学副教授陈斌表示 , 类似这些网络互助筹款究竟是金融保险行为还是社会大众的慈善行为 , 需要由相应法律来界定 , 并明确相关监督部门及其权责边界 , 否则 , 简单按照金融保险业监管可能使这种互助或慈善活动走向消亡 。
“网络捐赠大多是小额捐赠 , 捐赠者需要捐赠发票抵扣税 , 但按照现行规定取得发票的周期过长 , 导致小额捐赠者享受不到税收支持;同时 , 按照现行规定 , 慈善组织有义务为每一笔捐赠开具发票 , 但网络捐赠额小量大 , 不少慈善组织承担着大量提供小额发票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 ”陈斌进一步分析说 。
陈斌建议 , 应以促进网络慈善长足发展为出发点 , 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网络慈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 在慈善法中增加对网络慈善的法律规制 , 厘清网络慈善活动的边界 , 规范网络募捐行为 , 明确网络平台的相应责任以及禁止以从事慈善活动为名的网络慈善欺诈 , 为网络平台、网络筹款主体与网络慈善参与者提供具体、清晰的行为依据 。
“还应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具体化 , 如开通电子发票服务、提供更加便捷的税收减免服务等是当务之急 , 而依法惩治网络募捐中出现的不法行为更是维护网络慈善健康发展的有效举措 。 ”陈斌说 。
个人求助亟待堵上法律监管漏洞
报告对个人网络求助给予了特别关注 , 将个人因陷入困境而通过网络平台求助、网络平台为帮助特定个人提供网络筹款服务等 , 界定为广义的网络慈善 。
报告以互联网大病求助平台水滴筹为例 , 水滴筹自诞生4年多以来 , 截至今年8月底 , 已为130多万名经济困难的大病患者提供了免费的筹款服务 , 累计筹款金额超过330亿元 , 累计捐款人数超过3.3亿人次 。
腾讯公益发起的“99公益日”2020年互动人次高达18.99亿 , 募集善款达30.4亿元 。 尽管“99公益日”的募款方是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 , 但项目发起方五花八门 , 除了没有公募权的基金会、慈善会、红十字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专项基金外 , 还包括个人求助者、企业、医院、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志愿者团队 , 扶贫办、教育局、财政局等政府机构 。
谢琼指出 , 包括被称作“中国网络慈善盛宴”在内的“99公益日”等网络慈善活动在内 , 互联网本身存在的虚拟性、隐蔽性、复杂性等特征以及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审核机制存在漏洞、现行法律规范缺失等问题 , 在为公众参与慈善活动带来便利的同时 , 不时出现网络骗捐、诈捐等事件 , 严重损害了公众的爱心善意、降低了公众的捐赠热情、影响了网络募捐的实际效果 。 “99公益日”在开展中也难免存在对个人求助和公开募捐区分不清、审核不严、违法开展公开募捐等问题 。
对于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法律规制问题 , 谢琼说:“法律要严格规范其行为 , 又要保护其发展 , 厘清这些互联网平台的责任、权利边界是法律规制考量的重点 。 ”
稿源:(中国青年报)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1103c3A52020.html
标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中青报:网络慈善有诸多灰色地带 相关法律体系亟待健全(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