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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数科在回复函中强调 , 虽然与京东集团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但是京东数科在经营决策情况、业务、资产、机构、激励、人员、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京东集团 , 与京东集团文化价值观一脉相承 , 京东数科的独立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
02
白条业务营收仍模糊
P2P存量业务已结清
在京东数科的具体业务方面 , 白条备受关注 。 上交所请京东数科结合京东白条产品的业务模式、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收入确认原则及收费标准 , 说明京东白条业务的经营主体 , 是否系以发行人为主体开展的业务等 。
京东数科表示 , 京东白条为京东数科向京东商城提供的信用消费解决方案 , 京东数科是京东白条业务的经营主体 。 对于京东白条的业务模式 , 京东数科回复称 , 根据资金来源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的不同 , 京东白条分为赊购和消费信贷两种模式 , 其中赊购模式为主要模式 , 截至2020年6月30日 , 赊购模式余额占比为超过90% 。 公司利用自身模型和技术为京东商城筛选优质用户并设计差异化赊购额度 , 使得京东商城可以为符合条件用户提供商品赊购特色服务 , 帮助京东商城实现用户交易活跃度提升和销售规模扩大 , 同时控制经营风险 。
除上述赊购模式外 , 京东白条还存在少量消费信贷模式 。 在消费信贷模式下 , 公司利用信用评估模型 , 筛选出与金融机构预期收益及风险偏好相匹配的资产 , 实现京东商城或其他外部零售平台与金融机构的对接 , 在用户使用京东白条购买商品时 , 主要由商业银行出资向京东商城或其他外部零售平台支付货款 , 形成金融机构对个人用户的消费信贷 。
对于京东白条业务中 , 逾期应收账款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方面 。 京东数科回复称 , 由于公司首先将大部分京东白条资产进行了资产证券化 , 仅受让少量未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应收账款中逾期或损失的部分 , 且受让后 , 公司通过自身的信用风险管理和监控技术又实现了一定比例的回款 , 因此实际承担的信用风险损失有限 。
京东数科同时强调 , 公司与京东商城关于京东白条产品的费率定价、收入分成约定 , 已充分考虑京东商城基于市场利率的资金占用成本、京东数科需承担的信用风险损失等因素 , 约定合理 , 不存在向京东集团输送利益的情形 。
值得注意的是 , 在此次回复函中 , 京东数科还按照各类业务的细分产品和服务 , 进一步列表分别披露金融机构数字化解决方案、商户与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政府及其他客户数字化解决方案下细分业务的收入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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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京东数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从事P2P业务的情况 , 京东数科回复称 , 报告期内 , 京东数科共有三家子公司因申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试点资质曾从事P2P业务 , 但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 , 前述三家主体均不再从事P2P业务 , 且存量业务均已结清 , 在报告期内均维持合法合规经营 , 无因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而受处罚的记录 , 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03
与京东集团不存在同业竞争
但有例外情形
此前披露的招股书中 , 京东数科专门提到其与蚂蚁集团、赛富时(Salesforce)和阿里云这些竞争对手的差异化 , 财务数据与公司并不直接可比 。 而上交所也对此相关问题也进行了详细问询 。
京东数科在回复称 , 赛富时、阿里云仅在个别业务或企业客户服务模式上与公司存在相似性 , 在业务、财务等关键数据上不具备可比性 。 蚂蚁集团与公司的部分业务具有一定的相似度 , 为进一步阐述公司的主营业务 , 京东数科还从业务模式、发展阶段、中心化分发APP、产品和服务、金融机构客户触达广度和深度、收入分类和关键财务指标等方面进行比较 , 并且得出两者存在本质区别 , 在业务、财务等关键数据上不具备可比性的结论 。
稿源:(来咖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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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京东数科|上交所问询京东数科,与京东集团独立性是焦点(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