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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体育局原副局长单某、竞赛处原处长寇某及该局原副巡视员范某 , 在操办2018年大连国际马拉松赛(下称大马赛)时 , 因为误认为某体育产业公司是央视子公司 , 在没有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咨询等的情况下便与该公司签订了直播协议 , 同意该公司承担央视直播 , 并支付了500万费用 。 但最终大马赛没有能在央视体育频道实况直播 , 而某体育产业公司后来才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 。 9月10日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发现 ,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了《单某、寇某受贿、玩忽职守二审刑事裁定书》 , 裁定书显示 , 3人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均被判刑 ,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支付500万 大马赛却未能在央视体育频道直播
始创于1987年的大连国际马拉松赛 , 是国内历史最为悠久的马拉松赛事之一 。 经过多年发展积累 , 已经成为中国马拉松最具传播影响力赛事、中国马拉松金牌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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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书显示 , 大连市定于2018年5月13日举办大连国际马拉松赛 , 为此于2018年3月19日由中国田径协会、大连市体育局、大连市人民政府三方签订协议 。 协议约定 , 中国田径协会与大连市人民政府同意授权大连体育局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大马赛的赛事组织 , 赛事保障 , 运营管理 , 宣传推广以及商务开发等工作 。
后大连市授权委托大连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大马赛举办事宜 , 并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与其他主办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 之后大连市成立第31届大马赛组委会 , 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单某 , 副秘书长范某 。
2016年起 , 大连市体育局负责央视体育频道直播工作 。 2018年大马赛的直播工作 , 按照市体育局内部分工 , 由竞赛处处长寇某负责具体经办 , 副巡视员范某协助管理 , 分管副局长单某临时牵头负责市体育局的全面工作 。
2018年3月29日 , 某体育产业公司与大马赛组委会签订直播协议 , 某体育产业公司承担该赛事信号的制作、编排和实况直播 , 并承诺赛事的直播频道为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CCTV-5 , 某体育产业公司提供的赛事信号制作及实况直播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500万元 。 2018年4月4日 , 大马赛组委会支付某体育产业公司人民币500万元 , 但是大马赛未能在央视体育频道实况直播 。
后经大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 , 直播协议中马拉松信号制作等费用为人民币144万余元 , 大马赛赛事实况直播合同经济损失应为人民币355万余元 。 3名被告人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则被认定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 , 违反职责规定 , 未对签约方某体育产业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及对方签约人所陈述的其他事实是否真实进行调查、咨询 。
案发后 , 2019年2月 , 某体育产业公司向大马赛组委会还款人民币200万元 , 2019年4月 , 某体育产业公司向大马赛组委会还款人民币145万元 。
误认为某体育产业公司是央视子公司
裁定书显示 , 2018年大马赛的直播工作 , 由寇某作为竞赛处领导负责经办 , 范某作为分管领导协助管理 , 单某之后作为牵头工作的副局长全面负责 。
早在2012年12月 , 大连市体育局便曾下发通知 , 要求在正式签订合同前 , 要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 , 同时充分考虑自身履约能力 , 杜绝不从实际出发 , 急于求成 , 草率订立合同的行为 。 对于合同的条款、内容的合法性等 , 应当征求局法律顾问意见 。
在本案中 , 因大连市体育局被授权签订直播协议 , 单某、寇某、范某作为体育局的领导 , 在没有对某体育产业公司的资质、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 误认为该公司是央视子公司 , 便同意该公司承担央视直播 , 同意签订直播协议 , 而实际上 , 该公司后来才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 , 与央视并无关联 。
稿源:(北青Qnews)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091191NH2020.html
标题:大连|原大连体育局三官员玩忽职守获刑 草率签约马拉松赛没上央视直播